2001年09月號 集團簡訊
遠東商銀獲准發行金融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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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東商銀已於6月19日正式獲得財政部核准發行金融債券伍拾億元整,此為財政部開放商業銀行發行金融債券以來,首家獲准之銀行。遠東商銀並於7月6日與承銷商大華證券完成訂價,採包銷制,發行期限為三年,票面利率4.03%,一年計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預訂於7月底、8月初發行。九十年度第一期金融債券簽約典禮則於7月16日舉行,由代表遠東商銀的徐董事長旭東與代表大華證券的邱董事長正雄共同簽約。
為健全國內商業銀行資產/負債結構,並改善長久以來普遍以短支長的資金調度模式,財政部於去年底修法通過商業銀行可比照專業銀行發行金融債券,此項變革,使國內商業銀行之資金來源將更趨多樣及穩定,並於89年12月30日正式公佈相關辦法,明定有下列情況者,不得申報發行:
(一)備抵呆帳提列不足者
(二)申報發行前一年度有累積虧損者
(三)申報前一季逾放比率高於全體金融機構逾放比率平均數者
(四)申報發行前一年內有新台幣壹億元以上舞弊案件發生者
此次獲准發行金融債券,除強化本行之資產/負債結構外,並將積極拓展放款相關業務,協助營運正常企業取得所需融資,共創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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