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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號 生活情報

讓「重大傷病」不再重擊您的人生

遠銀保代 / 劉玫玲
  現代人煩惱和壓力與日俱增,加上飲食習慣與生活作息隨著社會型態而改變,間接影響身體健康,還有黑心商人雪上加霜地毒害人民的健康,讓國人在不知不覺中,接觸了更多的有毒物質。據統計,臺灣2014年的洗腎人口已高達7萬,幾乎成為「洗腎大國」,且每年尚以8千多人的速度持續增加。因此,遠銀保代建議大家,規劃退休人生時,務必將需要長時間治療、龐大醫藥費及嚴重影響生活與工作的「重大傷病」列入保險規劃的重點。

  根據健保署最新公佈數據,2013年共有92萬人領有重大傷病證明,全年總醫療費用達新臺幣1,625億元,佔全民健保總支出將近三成;而2014年2月,領證人數增加為96萬人,顯見人數有逐年增加的態勢。雖然現今的醫療技術已十分先進,許多重大疾病都可以治癒,但治癒和療養的過程,除了病患需承擔身心痛苦,經濟壓力也成為另一種煎熬。以國人重大傷病醫療成本來分析(如下表所示),不難預見未來罹患重大傷病者,很可能面臨無人照護或造成家庭經濟重大負擔,甚至入不敷出的窘境。

排序

病名

點數(億)

全年每人平均醫療費用(元)

1

血友病

33.39

3,305,733

2

呼吸器依賴

165.95

679,033

3

洗腎

461.01

482,091

4

腸道切除

0.57

495,729

5

罕見疾病

29.04

426,645

註:以102年平均值計算

  究竟誰最需要購買重大傷病的保險保障?事實上,無論家庭經濟支柱、社會新鮮人,甚至是家庭主婦,都需要規劃此類保險來轉嫁發生重大疾病的風險。一般而言,重大傷病保險金並非實支實付,而是一次性的保險理賠給付,亦不會限制用途,除了能負擔較高品質的醫療費用,也能支付看護費用或是營養品費用,甚至可解決因病無法工作的生活支出及非醫院體系的醫療費用所需,因此,一次性的保險理賠給付與彈性的支配使用方式,不僅能讓病患安心養病,同時也可減少家人的經濟壓力。

  目前在臺灣,重大疾病險屬於相對單純的險種,每家保險公司的商品皆大同小異,卻因理賠條件的認定成為爭議性極高的險種,此乃由於重大疾病的理賠條件限制較多,當國人罹患重大傷病時,只有症狀嚴重者才能符合請領資格,若症狀輕微則無法獲得保險理賠,因而衍生許多糾紛。為避免這類情況,近期有保險公司研發新型態的重大傷病險,理賠依據不再完全由保險公司條款主導,而是依照健保署所認定的「重大傷病範圍」,凡屬於健保重大傷病卡的疾病範圍即能獲得理賠,相較於市場原有的7項重大疾病與約定之特定傷病項目,適用範圍大幅擴增至上百項,因此,投保此類重大傷病保險後,一旦罹患重大傷病並取得健保署之重大傷病卡,即可獲得該保險額度的理賠。

  新型態重大傷病險與過去的重大疾病(暨特定傷病)險有本質上的差異,請參閱下列對照表:

新舊重大疾(傷)病之差異


舊型態重大疾病暨特定傷病險

新型態重大傷病險


保障內容
重大疾病(7項)+特定傷病(不一定)(目前)最多合計不超過50項疾病 22大類重大傷病,超過400項疾病(8大類除外不保)

疾病認定
A.  依保險公司定義之疾病
B.  疾病認定所需之確診文件需完全與條款相符
A.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認定之重大傷病
B.  疾病認定所需文件以持有重大傷病卡為主
理賠廣度
等待期 一般為90天 無(要留意是否有特例為30天等待期)
特色 補充社會保險之不足

  此類型保單,年齡愈輕投保愈划算,且一次能得到6年的保障並保證續保,舉例來說:遠先生(30歲)投保重大傷病保險,保額為新臺幣300萬,繳費6年,折扣後(首期匯款1%折扣,續期金融機構轉帳1%折扣),總年繳保費為新臺幣20,345元,且無等待期。其後由於工作所需,遠先生常喝酒應酬,某天突然身體不適,到醫院進行相關檢查,發現罹患肝癌第一期,屬全民健保重大傷病範圍,因此取得健保重大傷病卡,符合理賠條件,順利獲得新臺幣300萬保險金理賠。遠先生因此得以安心辭去工作,配合醫生指示,接受標靶藥物治療,但由於太太需要上班,無法於治療期間照顧他,只能請看護幫忙,此時新臺幣300萬的保險理賠金能讓遠先生靈活運用於治療及生活費用,家人也可如常的工作與生活。
 
【貼心小叮嚀】
  遠銀保代建議您,選擇重大傷病險時,應選擇保障範圍廣、理賠條件簡單、定義明確、公平客觀且無「等待期」(註),同時其保障範圍也能隨著健保署機動性調整為即時更新的保單,如此的保險規劃才令人更安心。必須留意的是,重大傷病保險不接受帶病投保,若已罹患重大傷病者,即無法投保此保單,此外,由於保險理賠金額是採單筆、一次給付的方式,一旦理賠後,保單即失效。

  若您對相關保險商品想做更進一步的瞭解,請洽遠東商銀各分行;若對本文內容有任何疑問或關係企業需要保險說明會(參與人數建議20人以上),歡迎洽詢遠銀保代服務熱線(02)7725-2777,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註:「等待期」係指被保險人申請投保後,達約定一段期間才發生的疾病,保險公司始理賠。簡而言之,就是「保單生效」與「保險公司開始負保險責任」的約定期間稱為「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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