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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6月號 生活情报

2018年健保新规定上路

远东新世纪 / 锺幸宜

  医疗是民众的基本人权,为保障大众就医的权利和公平性,2018年台湾健保制度有不少新规定上路,内容包含了海外就医、国内住院等许多面向,且与民众的荷包大有关系。本期「法律网」特别整理相关规定,提醒大家多加留意,以免影响自身权益。
 


一、调降健保海外就医核退费用上限
  民众於海外就医返国後,可申请健保核退,以往是根据国内医学中心平均费用作为上限基准,但监於近年来同一疾病国内外给付相差太大,引发公平性的质疑,以及部分案件有浮滥申请现象,卫福部乃自2018年元旦起,将核退上限由国内医学中心标准,改成各级医院与诊所平均医疗费用计算,并由健保署每季公告之。

  健保署表示,「全民健康保险自垫医疗费用核退办法」修正公告後,受影响者约有3.6万人、9万件,若以2017年第1季案例推估,核退标准门诊每人次由2,001元,降为865元;急诊每人次由3,636元,降为2,412元;住院每人由7,535元/日,降为5,295元/日,整体核付约减少1亿元。

  此外,由於大陆地区是目前健保海外医疗费用自垫申请核退的大宗,虽然健保署要求在大陆住院5日(含)以上的医疗费用单据及诊断书,需有当地公证处予以公证,但健保署无从查证私立医院及诊所开立医疗单据的真伪,故健保署正积极研议,民众在大陆地区就医的医疗费用核退,未来可能将改以公立医院和健保署公告的医院为限。

  另一方面,针对境外医疗院所开立不实诊断书或医疗单据,经查获属实,健保署也考虑列为不予核退的「黑名单」,避免健保资源被不肖人士侵蚀。

二、调高健保住院部分负担上限
  依据健保法施行细则规定,保险对象应自行负担住院费用最高金额,单次住院以主计总处公布的每人平均国民所得6%为准,全年住院上限则是平均国民所得10%,每年都会视国民所得变动做调整。

  自2018年元旦起,「急性病房」住院30日以下,或「慢性病房」住院180日以下的患者,因同一疾病每次住院部分负担上限为38,000元,全年住院部分负担上限为64,000元;相较前一年度部分负担,分别调涨1,000元与2,000元。

三、调整健保投保薪资及保费级距
  因应2018年调整基本工资,健保署修正保险费负担金额表,将投保级距由50级修正为49级,第一级月投保金额为最低薪资22,000元,受雇者本人保费调涨为310元,其他级距投保月投保金额与本人负担保费不变,受影响的主要是最低薪资族群,也就是月领基本工资22,000者。

四、公立医院及80%医学中心可行动支付缴费
  2018年起,将有80%的医学中心提供行动支付服务,民众可透过「公务机关信用卡缴费平台」,以行动支付缴纳公务机关及公立医院费用,不需额外负担手续费。

五、大医院将电脑断层CT、核磁共振MRI等影像上传健保云端
  民众过去在大医院照超音波、电脑断层时,若要到其他医疗院所寻求第二意见或照护时,得再跑一趟原医院,并多花200~600元烧录影像。自2018年元旦起,健保署推动大医院将电脑断层CT、核磁共振MRI等影像上传健保云端,截至3月底,全台99%医院已将CT/MRI进行上传,另有91%医院可进行影像调阅,不仅省钱省力,也能降低重复检查的潜在健康风险。(资料来源:卫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险署、联合新闻网、经济日报、中时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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