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06月號 集团简讯
高公局与远东联盟签订「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系统建置及营运契约」
/ 远传电信.张凯尧
高公局於4月27日与远东联盟(远东电子收费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系统建置及营运契约」,双方将协同合作完成系统之建置及营运,开启高速公路自动化收费及智慧化运输新里程。
目前远东联盟已完成「远东电子收费股份有限公司」之设立,资本总额28.5亿,未来二十年系统建置、汰换、更新成本、营业费用将投入新台币200亿以上,将依契约的规定建置及营运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系统,以提供用路人最便利的行车环境,进而带动国内ITS产业发展。整体规划特色为「两件主动式车内设备单元(On Board Unit,OBU)方案」,采用OBU结合IC卡,符合交通部「交通一卡通」政策,同时将推出多种不同功能之OBU供用路人选择。
另为考虑到用路人对电子收费方式的接受意愿,将以两阶段转换方式逐步推出。初期,以人工与单车道电子收费方式并存,广泛推行後,电子收费车道依利用率逐步开增;未来市场到达成熟阶段,再依招商文件及契约规定推出由计次转换计程电子收费方式,以达到「走多少、付多少」之公平付费方式。
远东电子收费公司已完整规划从申请、装机、扣款、加值与维护等各项程序,提供用路人最高的便利性与最经济实惠的方案,用路人不但可即时准确得知交易状况与卡片余额,更可透过广布之加值点加值,相当便利。并将与各策略联盟夥伴共同推出各项促销活动,让用路人可以以较低的价格完成申装服务,以加速ETC使用率提昇及整体计画早日完成。
此外,为顾及高公局现有收费站约雇收费人员之权益,亦将提供转职收费人员之工作条件与薪资福利保障,包括五年之工作权、提供不低於该转职人员转职时前一年之年薪、不更动该转职人员之工作地区为原则等;对於选择放弃转职计画者,则提供转职补偿金等措施。上述承诺之措施对高公局现有约雇之收费人员提供极优厚之保障,已降低其对实施电子收费後工作权之疑虑。
本计画将结合政府的监督力量,以及远东电子收费公司具备市场行销、业务推广及营运服务等优良企业体质之企业核心能力与执行力,迅速、准确地建立起优质且具前瞻性的ETC系统,国道高速公路局与远东电子收费公司将协同齐力合作完成电子收费系统之建置及营运,以创造民众之福祉为依归,开创「民间」、「政府」、「企业」三赢局面,开启高速公路自动化收费及智慧化运输新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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