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號 生活情報
彌補勞保空窗 一次搞懂國民年金怎麼算
遠東新世紀 / 楊禮瑄
相信不少曾經轉職的人都有過相關經驗:明明已經在新公司投保勞保了,為何還收到「國民年金保險費繳款單」?原來,從離開上一家公司到新公司任職之間的「無業」期,政府為確保民眾的基本保障,會強制要求每個人參加「國民年金」保險。以下將介紹「國民年金」制度,讓大家更認識這項社會保險。
國民年金基本概念
2008年10月1日開辦的「國民年金」,主要納保對象為年滿25歲、未滿65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沒有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的國民。為了保障國民本人或其遺屬的基本經濟生活,國民年金提供了「老年年金」、「身心障礙年金」、「遺屬年金」、「生育給付」及「喪葬給付」等保障,被保險人只要按時繳納保險費,就可以依規定請領相關年金給付或一次性給付。
1. 國民年金保險費及計費方式
2017年1月1日起,國民年金保險費的月投保金額為18,282元,保險費率8.5%,不同身份的被保險人每月應付保險費用如下表:
值得注意的是,國民年金保險費計費方式為按日計算(每月以30日計),依照被保險人實際加保日數的比率收取費用,也會按照被保險人實際繳納保險費日數比率累計保險年資。
2. 國民年金保費繳款單製發及繳納期限
基於「社會保險不中斷」的原則,國民年金會加保至被保險人參加勞、農、軍、公等社會保險的前1日止,每兩個月為1期。繳款單會在單數月(1、3、5、7、9、11)月底製發,被保險人必須在次月(雙數月)底前繳納。
舉例來說,小潘於2017年4月5日離職後,暫時待業在家,直至2017年6月5日到新公司上班。到職當日,公司依法為小潘投保勞保,所以小潘的國民年金加保至6月4日為止。其中,4月5日至4月30日間的保費,會於5月底寄單計收,小潘需在6月底前完成繳納。至於5月及6月1日至4日之間的保費,由於計費周期的關係,勞保局會在隔月,也就是2017年7月底寄單,繳納期限至2017年8月底,因此小潘必須再繳一次國民年金保費。
國民年金保險常見問答
Q1:可以不參加國民年金保險嗎?
A1:凡年滿25歲、未滿65歲,沒有領過勞保老年給付、公保養老給付或軍保退伍給付的國民,在沒有投保勞保、農保、公保或軍保的期間,都必須參加國民年金保險,而且國民年金保險由勞保局主動比對戶政及各社會保險資料辦理,不用特別申報。
Q2:如果沒有在繳款時效內繳交保費,日後會產生利息嗎?
A2:國民年金保險費只要逾期沒有超過10年都可以補繳,而且繳納後,保險年資照樣可以累計,不會影響給付權益,但基於公平原則,補繳國民年金保費依法須計收延遲繳納期間的利息,唯每月保費核計利息若低於30元,則可免徵利息。由於目前利率低,若保費未逾期過久,所核計的利息金額多半可以免徵。如果每月保險費逾期繳納所生的利息核計超過30元,勞保局會在民眾繳清保險費的次月底前,寄發利息繳款單,民眾可以直接拿繳款單到銀行、郵局或便利商店繳納。
Q3:如果在外縣市工作租屋,國民年金繳款單會寄送到哪裡?
A3:原則上,國民年金保險費繳款單是依據戶籍地址寄發,如果戶籍地址不方便收件,只要填妥「國民年金被保險人通訊資料變更通知書」,即可向勞保局申請將繳款單改寄到別的通訊地址或申請電子帳單服務。申請書可至勞保局網站下載,也可以直接到勞保局辦事處櫃檯索取。另外,如果有自然人憑證,亦可至勞保局網站「網路e櫃檯」辦理變更。更多國民年金相關介紹,請上勞保局網站瞭解:http://www.bli.gov.tw/sub.aspx?a=DUbMXxAoFv4%3d。(資料來源:勞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