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號 生活情報
勞退新制修正上路 完善退休金權益
遠東新世紀 / 林語琪

退休金是每位勞工辛勤耕耘後的「老本」,也是老年生活的經濟重心。為了讓這份保障更人性化且周全,勞動部於2026年3月25日發布了「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修正條文,不僅提供請領方式轉圜空間,更針對未成年遺屬的權益做出調整,以下逐一介紹本次四大變更重點。
亮點一: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雇主不得拒絕

「勞退自提6%」除了能節稅,還可利用長期複利的力量,讓小錢滾成大錢。新條文進一步確立,雇主不得拒絕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的申請,若未依法辦理,將面臨裁罰。
亮點二:30天猶豫期,月領改「一次領」也沒問題
以往勞工申請勞退金時,一旦選定「月退休金」並開始撥款,就無法更改。但考量家庭財務狀況可能突發變動,新法增訂了「猶豫期」,選擇領取月退休金的勞工,在首筆退休金入帳起30日內,若發現一次領回更符合需求(例如急需大筆醫療金或購屋規劃),可變更為「一次請領」。惟須留意,一生僅限變更一次,且必須在首筆入帳30天內提出,申請前務必審慎評估。
亮點三:未成年遺屬保障延長,時效從「成年」起算
若勞工不幸在領取退休金前或期間過世,原本規定遺屬有權領取專戶餘額,請領時效10年,且一律自「勞工過世次日」起算。然而,若遺屬為年幼子女,往往因為監護人疏忽或不懂法律,導致10年屆滿後即喪失權益。
新法針對未成年遺屬(或指定請領人),將10年請領期限延後至「成年當日」起算,即便遭逢變故時,孩子尚年幼,也能確保其在成年後能行使法律追溯權,保障自身權益。
亮點四:保障範圍擴大,專戶存款不可抵銷、扣押
勞退金是為了保障退休生活,原法規定「不得讓與、抵銷、扣押或供擔保」。此次修正條文,明確將保障對象從「勞工本人」,擴大至「遺屬或指定請領人」。換言之,這筆錢不論是在自己手中,或是傳承給家人,都能實質用於生活,不被債權人強制執行。
建議大家善用「勞保局全球資訊網」,或透過「行動服務App」,以自然人憑證、虛擬卡登入,即時掌握自己的勞退專戶動態或試算退休金。只要提前掌握法規變動,就能更有餘裕地佈局人生下半場。讓我們一起關注政策動向,守護更穩健、美好的退休生活!(參考資料:勞動部官網)
*圖片來源: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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