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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號 生活情報

買賣房子賺多少?教你算清賣房帳

遠東商銀 / 李哲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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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些年房價漲翻天,假設一套房子以NTD 2,500萬買進,最後以NTD 3,000萬售出,帳面上看似賺了NTD 500萬,但還須扣除稅負及交易相關成本,才知實質收益。因此,交易前先盤點產權、稅負、資金及未來需求,算清楚總「帳」,才能真正享受資產帶來的增值成果。


賣房前先確認:適用何種課稅方式?

  同樣都是賣房,因為標的物取得的時間不同,適用的稅制也不盡相同。自2016年房地合一稅上路後,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4規定,出售房地須依持有期間,按15%至45%的稅率分開計算稅額;至於2016年以前取得的房子則多半適用舊制,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房屋交易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

  正因新舊制的課稅邏輯不同,賣方在簽約前,應先確認適用何套課稅規則,先把可能涉及的稅負估算清楚,才能掌握實質收益狀況。(表一)

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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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財政部全球資訊網首頁>主題專區>房地合一稅2.0>改革重點、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首頁>外僑稅務服務>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申報(房地合一)、遠銀整理;實際適用仍應以個案交易條件及最新法規為準

 

明明是自住,為何稅率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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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直覺認為:「這是我自己住的房子,屬於自用住宅,稅率一定比較低。」但實際上,住屋的戶籍登記、持有期間、房屋使用情形及其他法定條件,都可能影響優惠資格。以土地增值稅而言,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相關條件者,可適用10%的優惠稅率;房地合一稅則是符合自住房地相關條件者,課稅所得NTD 400萬以內免稅,超過部分按10%計算。

  例如,有些家庭因為學區或家庭安排調整戶籍,或曾將房屋出租、作為營業使用,當出售房產時,將可能影響稅務條件。建議在出售前先逐一釐清,避免因資格不符,失去原本可以享有的優惠。

  此外,如果賣房是為了換一套更適合自己的房子,也別忘了留意「重購自用住宅」的優惠。符合條件者,在2年內完成「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可申請土地增值稅或房地合一稅的退、抵稅優惠。不過,兩者適用條件、申請期限及計算方式並不完全相同,實際交易前仍應先確認是否符合規定。

 

房子可以賣多少,不如先算最後剩多少

  從出售房產時的稅負、交易成本,到出售後資金如何運用,乃至於未來的資產傳承,每一個環節都可能影響此筆資產最終創造的價值,尤其對於高資產家庭而言,更需要從整體資產配置、稅務、法律及傳承等各面向思考。遠東商銀家族辦公室可整合專業資源,協助您從「單一資產」看向「全資產」,讓每一筆財富更貼近家族的安排與想法。

  如欲瞭解更多買賣不動產的知識,歡迎掃瞄QR code,收聽Podcast《十樂不設 錢進人生》精彩節目EP55「買賣房生存指南!你中了哪些稅務迷思」,掌握房產交易的實用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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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Magnif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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