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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號 特別報導

遠東集團「516捍衛正義」遊行活動專題報導──無語問蒼天──

遠東集團 / 徐旭東董事長
  遠東集團經營太平洋SOGO百貨10年以來,過程紛擾頻傳,惡意中傷、訴訟不斷。直到前年9月7日,高等法院判決定讞「遠東集團藉由增資太流公司,以取得太百公司經營權之方式,應係正常商業行為之一種」,終於還了遠東一個公道!

  然而,這項正義的判決結果,並沒能讓經濟部商業司恢復遠東增資太流公司(SOGO母公司)的登記,最近又執意准許太流臨時管理人召開SOGO股東臨時會、撼動經營權。我的心情萬分沉重……!
 
出手相救反遭誣害,天理何在?
  2001年,當時經營SOGO的太平洋建設章家爆發財務危機,造成SOGO周轉不靈。章家擬將SOGO與太設切割,找來林華德獻策,成立太流作為SOGO的母公司,並正式書面通知各銀行:章家不再是SOGO的連帶保證人。另一方面,章家也請誠品董事長吳清友「找遠東談談」。我在被徵詢的情況下,才開始接觸這個案子。

  與章啟明開會討論時,我問他「是否找章老(章民強)直接和他談?」章啟明回答說,SOGO已經不屬於章家經營了,他們在太流沒有股權,要我們找李恆隆去談。

  太流與SOGO當時急需紓困,李恆隆與蔡辰洋、陳德福、新光、富邦、國泰都曾接洽過,章家事後雖聲稱有百億資金將進來,但事實的鐵證是:排序順位在後的遠東,是唯一在SOGO股票質押到期前,真正拿資金去贖回的。

  遠東增資成為太流最大股東,使得太流的資本額從原先的1,000萬元,增加到40億1,000萬元,才得以償還章家經營SOGO期間所積欠的債務,還有其他馬上要到期的信用擔保!一直到目前為止,遠東投入太流及SOGO的財務援助約有285億元。

  增資的事實,歷歷在目:有太流公司的正式書面邀請、有太流發出的股票、有SOGO財務翻轉的鐵證…,如今李恆隆竟反指增資不合法,居心不良、天理不容!

真心換絕情,眼紅重生反咬遠東!
  因為相信拯救SOGO是一個單純的商業行動,增資太流後,我並沒有提防李恆隆,卸下他的董事長職務,我還邀請章老先生擔任SOGO名譽董事長、章啟正(章家三子)擔任董事,每月支付酬勞。一直到2004年,我決定開BR4(SOGO復興館),章家極力反對,雙方才漸行漸遠。

  章李的太流股權信託關係,我事先完全不知情,後來他們反目、打官司,我也像外界一樣霧裡看花,從未想到他們後來竟聯手將無辜、出手相救的我,給拖進去!

  當時就有朋友提醒我:章李眼見SOGO重生後的利益,可能會想染指經營權。10年來,他們的攻擊誹謗未曾稍歇,為免集團的清譽、股東與員工的權益受到波及,我從沒有停止與他們協調,但是遠東把SOGO經營得愈好、他們的需索愈高,甚至欲將SOGO「整碗捧去」!

  然而,法院早已裁定:SOGO母公司太流的原始股本中,李恆隆或章民強,都沒有出過半毛錢。
 
2002年的增資會議,一根稻草撼動真相與正義
   2002年9月21日的太流增資臨時股東會與董事會,是遠東入主SOGO的關鍵,當事人之一的賴永吉之前就出具指派書及委託書給李恆隆,符合法令與政府、商界的開會慣例,是不可能被認定會議無效的。

   但是,在當時扁家弊案爆發、 有心人士操作政治抹黑遠東的氛圍下,即使賴永吉出庭作證說有委託、開會內容符合他的本意、相關當事人之後又會晤確認,法院竟仍判決當時會議的記錄人偽造文書!法官一個人的假設性認定,成為一根幾乎要壓垮真相與正義的稻草!

   試問:如果太流沒有開會決議,為何會正式發函邀請我們增資?沒有確認增資的邀請,誰敢把錢放進去?

   高檢署、經濟部不理法院最新判決,兩套標準是官僚顢頇?還是圖利他人?

   為了主張自己的利益,章家與李恆隆極力設法推翻2002年增資會議的效力。程序上,應該是整個訴訟完全判決定讞後,才由地檢署執行科來處理;但是,在相關刑事判決還在上訴時,高檢署卻史無前例地越殂代庖,逕自發文給經濟部商業司。背後的黑手是誰?

   前年9月,高院最新判決遠東增資合法定讞,我們8次請求將新判決通知經濟部,高檢署卻不肯比照辦理。我們不斷求見法務部說明,也不得其門而入。背後的阻力又是什麼?

   在高院最新判決確定遠東增資合法後,經濟部仍堅持原先撤銷增資登記的理由,還對媒體宣稱兩個判決不同,企圖矇混過關。試問,兩個判決的當事人雖有不同,但講的不正是「遠東增資合法性」這同一件事嗎?為何兩份判決,獨尊有利於他人的前判、擱置有利於遠東的後判?官僚疑雲重重、打死不認錯,百姓夫復何言?

   臨管人茲事體大,怎可輕率?連鎖反應衝擊至深,損失誰埋單?

   高檢署刻意偏袒、經濟部見樹不見林,使得章家與李恆隆有機可乘,向法院聲請太流臨時管理人,意圖「乞丐趕廟公」,審理的法官從未開庭讓雙方陳述意見,即依李恆隆與章民強的推薦名單,選任了太流臨管人!代表遠東的聲音,付之闕如。試問:太流如果股本只有1,000萬元,如何控股營業額達700億元的SOGO?造成SOGO營運發展的損害,誰來負責?

   太流臨管人上任後,因為身分的爭議與行事的可議,法院開始審理他們的適法性與適任性,經濟部卻搶在法院裁定前,准許他們召開SOGO臨時股東會,要將遠東多年的苦心經營連根拔去!
慎思社會代價,應待訟爭了結
高舉黃金十年,更應綜觀大局


  歷經多年莫須有的纏訟與詆毀,我早已心力交瘁!然而,為了股東與員工、為了遠東深耕台灣社會60多年的情感,在台灣最需要遠東的時候,我總是第一時間挺身投資、創造就業:2009年金融海嘯的最低潮時,我開出了SOGO天母店;在歐債拖累全球經濟時,開出台中與板橋大遠百;接著,又在新竹開出上萬個工作機會的巨城購物中心。我不平、更不明白:正派認真的遠東,在SOGO經營權的風雨中,為何得不到一份公義的對待?

  馬總統高舉「黃金十年」的大旗,人心望治,不能毀了台灣投資的未來! SOGO經營權的訴訟錯綜複雜,在全案塵埃落定之前,任何牽一髮動全身的謬誤,都可能造成難以回復的傷害,主管機關能不慎乎?

  遠東集團產值佔台灣GDP的4.4%,9家上市公司外資持股比例顯著,公司治理深受肯定,對經濟與社會安定的影響,動見觀瞻。我們實實在在投入到太流的48億現金、192億的背書保證、十年人力物力的投入,可以這樣一筆勾銷嗎?如果台灣容許這樣荒誕的事情發生,未來將如何落實國際會計準則?如何面對國際求償?如何重建國際投資信譽?

  過去的我,不信公理喚不回。現在的我,只能無語問蒼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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