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號 生活情報
懷孕至生產,照護百分百
遠東新世紀 / 莊太緯

對母親及胎兒來說,從懷孕到生產,每個環節都非常重要,馬虎不得。有鑒於近年台灣的生育率逐年下降,為了提升孕產婦醫療照護品質,健保局特別推動「孕產婦照護確保及諮詢服務計畫」,只要達到健保局要求的條件與品質指標,參與計畫的醫療院所,就可以獲得健保局更高的支付點數,以鼓勵醫療院所將「懷孕」到「生產」視為一個完整的過程,達到全程全人照護。
根據健保局醫管組人員表示,若是孕婦於產前檢查不停更換醫療院所,之後又在另一家院所生產,由於接生院所的婦產科醫師並不清楚產婦過去執行的產檢及健康狀況,對於接生院所的醫師及產婦都會造成風險。為了避免發生上述情況,「孕產婦照護計畫」應運而生。
孕產婦照護計畫啟動
「孕產婦照護確保及諮詢服務計畫」,即是鼓勵醫療院所透過全程醫療照護諮詢管理,提供產婦從懷孕至生產後1個月內,電話或網路等各類24小時無間斷優質醫療照護諮詢服務,達到孕婦從產檢到生產都在同一醫療院所就診,創造產婦及醫療端雙贏的局面。
此計畫從2010年開辦,迄今已邁入第4年,參與計畫的醫院逐年增加,至2012年,已從86家成長為109家。值得一提的是,2012年正值龍年,生產人數大幅增加至22~23萬人,受惠此「孕產婦照護確保及諮詢服務計畫」的產婦即高達5.6萬人,占整體產婦人數1/4,顯示辦理成效十分良好。
參與院所需符合標準
參與「孕產婦照護確保及諮詢服務計畫」的醫療院所,其醫師必須具有婦產科專科醫師資格,並設有符合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規定的產房及嬰兒室;在助產所部分,也須有符合助產人員法的助產人員,並設有符合助產機構設置標準規定的產房及嬰兒所。
參與計畫的醫療院所,若能在孕婦的妊娠期間,提供從產檢至生產的全程服務,且當次生產並非自行要求剖腹產者,全程結束後,健保將額外提供每一生產案件獎勵金,以鼓勵院所全程照護的用心。
訂定指標,確保照護品質
為了確保孕產婦的照護品質,健保局特別訂定各項指標,凡達到品質指標的院所,健保局將再給予品質提升費用,以促進孕產婦及新生兒的健康,降低生產風險。
健保局制訂的品質指標主要有以下5項──
1. 孕產期全程照護率大於或等於40%:本指標目的為提高從懷孕至生產都在同一院所全程醫療照護的比率。
2. 產後14天內再住院率(含跨院)小於1%:本指標目的為降低孕婦產後14日再住院的比率。
3. 剖腹產管控率不超過健保局該轄區70百分位,且低於該年全國平均值:本指標目的為降低剖腹產率。
4. 低出生體重率不超過院所前一年度低出生體重率1%:本指標目的為期望降低生出體重小於2,500公克的嬰兒。
5. 院所收取「自行要求剖腹」產婦的醫療費用,未超過15,669元(不含健保不給付項目的費用):本指標目的要將醫療院所向孕婦收取的自費剖腹產費用,控管在合理的範圍內。
照護有監控,品質有保證
提撥獎勵之外,健保局也針對整個計畫的品質進行監控及評估。評估指標可分以下5項──
1. 結構指標:人員專業素質與醫療行政品質(專科資格、在職教育)。
2. 過程指標:方案前後平均住院天數比較。
3. 結果指標:全院性的產檢利用率、週產期死亡率及出生性別比。
4. 危險因子指標:子癇前症、子癇症、早產兒、低體重兒比率。
5. 其他指標:住院期間總母乳哺育率、住院期間純母乳哺育率。
「孕產婦照護確保及諮詢服務計畫」於2012年度的預算為5,000萬元,執行成效甚佳,孕婦至參與計畫的院所進行產檢及生產,皆可享受良好的醫療品質。因此健保局在2013年持續辦理本項計畫,有需要的孕婦,可致電所在地各健保分區業務組,詢問有哪些醫療院所加入此項計畫,做為選擇產檢及生產醫院之參考。(資料來源:中央健保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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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健保局醫管組人員表示,若是孕婦於產前檢查不停更換醫療院所,之後又在另一家院所生產,由於接生院所的婦產科醫師並不清楚產婦過去執行的產檢及健康狀況,對於接生院所的醫師及產婦都會造成風險。為了避免發生上述情況,「孕產婦照護計畫」應運而生。
孕產婦照護計畫啟動
「孕產婦照護確保及諮詢服務計畫」,即是鼓勵醫療院所透過全程醫療照護諮詢管理,提供產婦從懷孕至生產後1個月內,電話或網路等各類24小時無間斷優質醫療照護諮詢服務,達到孕婦從產檢到生產都在同一醫療院所就診,創造產婦及醫療端雙贏的局面。
此計畫從2010年開辦,迄今已邁入第4年,參與計畫的醫院逐年增加,至2012年,已從86家成長為109家。值得一提的是,2012年正值龍年,生產人數大幅增加至22~23萬人,受惠此「孕產婦照護確保及諮詢服務計畫」的產婦即高達5.6萬人,占整體產婦人數1/4,顯示辦理成效十分良好。
參與院所需符合標準
參與「孕產婦照護確保及諮詢服務計畫」的醫療院所,其醫師必須具有婦產科專科醫師資格,並設有符合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規定的產房及嬰兒室;在助產所部分,也須有符合助產人員法的助產人員,並設有符合助產機構設置標準規定的產房及嬰兒所。
參與計畫的醫療院所,若能在孕婦的妊娠期間,提供從產檢至生產的全程服務,且當次生產並非自行要求剖腹產者,全程結束後,健保將額外提供每一生產案件獎勵金,以鼓勵院所全程照護的用心。
訂定指標,確保照護品質
為了確保孕產婦的照護品質,健保局特別訂定各項指標,凡達到品質指標的院所,健保局將再給予品質提升費用,以促進孕產婦及新生兒的健康,降低生產風險。
健保局制訂的品質指標主要有以下5項──
1. 孕產期全程照護率大於或等於40%:本指標目的為提高從懷孕至生產都在同一院所全程醫療照護的比率。
2. 產後14天內再住院率(含跨院)小於1%:本指標目的為降低孕婦產後14日再住院的比率。
3. 剖腹產管控率不超過健保局該轄區70百分位,且低於該年全國平均值:本指標目的為降低剖腹產率。
4. 低出生體重率不超過院所前一年度低出生體重率1%:本指標目的為期望降低生出體重小於2,500公克的嬰兒。
5. 院所收取「自行要求剖腹」產婦的醫療費用,未超過15,669元(不含健保不給付項目的費用):本指標目的要將醫療院所向孕婦收取的自費剖腹產費用,控管在合理的範圍內。
照護有監控,品質有保證
提撥獎勵之外,健保局也針對整個計畫的品質進行監控及評估。評估指標可分以下5項──
1. 結構指標:人員專業素質與醫療行政品質(專科資格、在職教育)。
2. 過程指標:方案前後平均住院天數比較。
3. 結果指標:全院性的產檢利用率、週產期死亡率及出生性別比。
4. 危險因子指標:子癇前症、子癇症、早產兒、低體重兒比率。
5. 其他指標:住院期間總母乳哺育率、住院期間純母乳哺育率。
「孕產婦照護確保及諮詢服務計畫」於2012年度的預算為5,000萬元,執行成效甚佳,孕婦至參與計畫的院所進行產檢及生產,皆可享受良好的醫療品質。因此健保局在2013年持續辦理本項計畫,有需要的孕婦,可致電所在地各健保分區業務組,詢問有哪些醫療院所加入此項計畫,做為選擇產檢及生產醫院之參考。(資料來源:中央健保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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