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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7月號 生活情報

專屬勞工的救助金——淺談勞保「失能給付」

遠東新世紀 / 蔡欣容

  勞保給付的種類主要可分為:生育、傷病、失能、老年、死亡等五大類,其中,「失能給付」是病況嚴重至永久失能時請領的費用,可視作國家為勞工設置的安家基金,本期「法律網」將簡介此項勞工基本權益。


失能給付申請標準
  所謂「失能給付」係指被保險人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其治療效果,經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診斷為永久失能,失能狀態符合失能給付標準規定。

  申請此項給付,需於醫院診斷為永久失能日起5年內提出,原則上,手術或治療六個月後才能開始申請失能給付,但也有例外,例如:切除器官,因為器官通常不可能再長出來,因此「出院日」便可申請失能給付。

失能給付類別
  依據《失能給付標準》,以身體失能部位不同計分:精神、神經、眼、耳、鼻、口、胸腹部臟器、軀幹、頭臉頸、皮膚、上肢、下肢等12個失能種類、221個失能項目、15個失能等級,來判斷給付程度。

一、失能年金(終身無工作能力者)
計算方式:(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勞保年資×1.55%
給付額度:
1. 最低保障4,000元,若不滿4,000元,以4,000元計算,年月依比例計算,日期則直接進位。
2. 若被保險人具有國民年金保險年資者,已繳納保險費之年資,每滿1年,按其國民年金保險之月投保金額1.3%計算發給(國保月投保金額×繳費年資×1.3%)。
3. 若因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失能者,另外核發20個月職業傷病失能補償一次金。
4. 若是2009年以前加入勞保者,可選擇年金或是一次請領。
5. 保險年資未滿1年者,依實際加保月數按比例計算;未滿30日者,以1個月計算。
6. 若有符合下列條件之配偶或子女時,每人可加發25%之眷屬補助,最多加計50%,以補助眷屬兩人為限。

  值得注意的是,若是申請通過後,被保險人的配偶或子女「失蹤」、「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拘禁」,或配偶「再婚」了,則眷屬補助就會終止,而失能年金則可以繼續請領。

※失能年金試算網站http://www.bli.gov.tw/cal/fee8.aspx

二、失能一次金(未達終身無工作能力者)
計算方式:(平均月投保薪資/30)×失能等級之給付日數

  因普通傷害或罹患普通疾病失能者,最高第1等級,給付日數1,200日;最低第15等級,給付日數30日。因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失能者,增給50%,即給付日數最高1,800日,最低45日,詳細給付日數請參考上勞工保險局網站《失能給付標準》。

※失能一次金試算網站http://www.bli.gov.tw/cal/lb03.asp

失能給付常見疑問
Q:請領失能給付後,還能繼續保勞保嗎?
A:達「終身無工作能力」者,不可繼續參加勞保;未達「終身無工作能力」者,可繼續參加勞保。

Q:請領失能給付後,同一病痛還能繼續請領傷病給付嗎?

A:領取「失能年金」者,不能再請領傷病給付;至於領取「失能一次金」者,只要符合申請資格,就能再申請傷病給付。(參考資料:勞工保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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