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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號 生活情报

同婚合法 婚假、育婴留停津贴全适用

远东新世纪 / 陈律初

  台湾於今年五月成为亚洲第一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而且同性伴侣只要办理结婚登记,取得合法婚姻身分,包含:婚假、育婴留职停薪津贴等涉及配偶的权益,都可以直接适用。


  早在大法官解释刚出炉时,劳动部已邀集各单位召开会议,检视劳动保险、退休福祉及劳动条件等相关法规是否适用於同性伴侣。劳动部劳动保险司邓明斌司长指出,劳保给付中,涉及配偶、亲属关系的认定,现行包含:遗属年金、眷属加发等部分,都可比照办理。过去劳动部就已经持开放态度,《性别工作平等法》中,包括:产假、陪产假、产检假等并非以婚姻关系,而是以「生产事实」来认定;另外,育有婴幼儿的劳工,即便是收养子女也可适用育婴留职停薪及津贴等规定,目前并没有需要特别修正的地方,可以「无缝接轨」。

  劳动部劳动福祉退休司孙碧霞司长则表示,根据劳工退休金条例规定第七条,只要跟中华民国境内设有户籍的国民结婚,就可适用新制劳退,同婚族当然也适用,另外,请领劳保遗属年金的顺位、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等政策也都一体适用。

  关於请假权益的部分,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李怡萱科长表示,目前劳工请假规则中,8天婚假、配偶及亲属的丧假适用对象及范围将连动新法,若遇重病等事故,同性伴侣只要检附相关证明,就可向雇主提出家庭照顾假之申请,同享权益。

  其他有关健保及报税的部分,由於健保法及所得税法都只使用「配偶」一词,因此没有修法的问题,只要合法登记,就可依照法规纳入健保眷属。换言之,今年登记结婚的同性伴侣,明年可以合并申报综合所得税,使用免税额及相关扣除额。若要扶养姻亲家属,明年同样适用。(资料来源:中央社、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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