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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號 生活情报

不慎遗失台胞证後如何补办?

远东集团大陆事务办公室 /

  台胞证早期的功用仅为台湾居民入境大陆用的旅行证件,随着两岸交流愈来愈密切,已有许多台湾人前往大陆投资发展,进而长期定居生活,台胞证也不再只局限於旅行证件,渐渐形成类似台湾居民在大陆的身份证,可凭证就业、就医、置产、开户、融资等。既然台胞证已是台湾人在大陆最重要的证件之一,万一遗失时,绝对会造成极大的困扰,本期「法律网」特别介绍补办台胞证的相关规定与提醒事项,帮助遗失台胞证的民众尽速解决问题。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也就是俗称的「台胞证」,目前纸本证件已经停发,全面改为卡式,一般效期为五年,若是过期或效期未达半年者,都需要重新办理;其中,在效期内遗失,需要重新办理即为「遗失件」;在效期内毁损,需要重新办理,则为「毁损件」。

补办台胞证所需资料
1. 提交填写完整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表」,并附上1张近期正面、白色背景、未戴帽子的彩色照片(48×33mm)。

2. 提交临时住宿登记证明原件及影本,若已办理大陆居住证,只须提交居住证原件及影本即可;临时住宿登记证明可至居住地所属派出所,或与派出所联网的住宿酒店申请办理。

3. 提交本人有效的台湾身份证,若无身份证,可提交户口名薄或6个月内签发的户籍誊本。上述证件需交验原件,并提交身份证或户籍誊本(户口名薄)的影本。

4. 出入境管理局根据具体情况,可要求申请人提交其他材料。如无特殊情况,通常不用提交。

5. 申请人须亲自办理,并采集数位照片资讯,下列情形除外:
(1)已满(含)60岁的长者,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2)未满16岁的民众,可由其监护人或由监护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3)身患疾病等原因致行动不便者,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被委托人必须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监护人则应提交申请人的出生证明或是户籍誊本等监护关系证明;同时,监护人、被委托人均须交验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影本。若因身患疾病等原因不便亲自办理者,还须提交相应证明材料。以上代办递交均须提交申请人近期正面、白色背景、未戴帽子的彩色照片(48×33mm)3张。

办结时限
  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大陆开通网路申请办理的城市(例如:上海),可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提醒事项
1. 若不慎遗失台胞证,虽然补办证件时,并未要求提供遗失证明,但基於安全考量,建议仍应尽快前往遗失地所属公安局(派出所)报案,并取得报案证明。
2. 若有非常紧急事件需要尽快返台处理,大陆的出入境管理局通常设有「急事急办」视窗协商,在提供相关材料後,将根据实情,尽速处理。急事急办的范围如下:
(1) 奔丧
(2) 治疗重症
(3) 探望危重病人
(4) 处理境外突发事件
(5) 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
(6) 其他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紧急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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