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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1月號 生活情报

谈健保IC卡之重大伤病证明

远纺人资处 / 江雅雯

  八十四年三月一日政府实施全民健康保险制度以来,在互助的原则下,除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外,如果不幸罹患重病又不断的需要医疗,健保也提供重大伤病患者在门诊及住院的医疗费用中多一层给付,也就是病患须自付的部分负担费用将予以减免,这对罹患重症的病患来说可谓一大福音。凡罹患癌症、慢性肾衰竭等重大伤病之健保保险对象,均可於健保IC卡登录重大伤病的注记,保险对象於有效期限内就医该证明所载疾病,得免除部分负担,以减轻患者之医疗费用支出。为使大家更深入认识重大伤病证明注记,兹汇整申请及使用之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如下,提供大家参考:

一、什麽病可申请重大伤病证明?

  目前行政院卫生署所公告的重大伤病范围,包括三十大类(可於健保局台北分局网站民众就医服务下载查询,或利用传真回覆系统以传真机拨打02-27080068,按1後输入文件代号305200索取),保险对象经健保特约医院、诊所医师诊断罹患上述公告之重大伤病,得检具相关文件向健保局各分局申请重大伤病证明。特别提醒,「急性脑血管疾病」患者於急性发作後一个月内及早产儿出生後三个月内因神经、肌肉、骨骼、心脏、肺脏(含支气管)等并发症住院者,由诊治医师迳行认定後由医院免其自行负担费用,免向中央健康保险局申请重大伤病证明注记。又上述两类疾病於期限内尚未复原者,视当时并发症之状况再至健保局重新认定及申请。

二、申请重大伤病证明注记是否须本人亲自办理?须检具什麽文件?要到哪里申请?

  除本人亲自办理外,亲属、朋友亦可代为申请。申请时须检具下列相关文件邮寄或亲至健保局各分局申请健保IC卡之重大伤病证明注记:
  (一)全民健康保险重大伤病证明申请书。
  (二)特约医院、诊所开立三十日内之诊断证明书。但前项申请书已加盖医师及特约医院、诊所戳章者,得免送诊断证明书。
  (三)身分证明文件(正反面影本,儿童得以户口名簿代替)。
  (四)病历摘要或检查报告等相关资料。

三、申请後多久可取得健保IC卡之重大伤病注记?

  重大伤病证明申请案件办理时间视案件复杂度而定,部分现场申请案件可於当天核发卡证,需经由专业医师认定审查案件及邮寄案件,则约十个工作天可知核定结果。

四、持重大伤病证明(健保IC卡重大伤病注记)就医可享哪些权益?

  於重大伤病证明有效期间内持该证明卡就医,卡证上所载的病症可免付自行负担费用。惟全民健康保险法第39条规定,非本保险给付范围项目,如:病房费差额、病人交通、挂号、证明文件、义齿、义眼、眼镜、助听器、轮椅等,因非属全民健康保险给付项目,保险对象无法持重大伤病证明免自行负担费用。

五、重大伤病证明有效期限为何?

  依据全民健康保险重大伤病范围规定,重大伤病证明之有效期间需经由健保局依病患状况做个别认定。重大伤病证明有效期限届满,保险对象应依规定重新申请。

  全民健康保险是一种社会互助制度,由年轻体健的人帮助年老多病的人,高所得的人帮助低收入的人,以避免生病没钱就医,或因病而贫之现象发生,尤其是重大伤病患者,一方面所需之医疗费用极为庞大,他方面应接受长时间之医疗照护,更需要健保之帮助。有了全民健保重大伤病证明的支持,医疗费用就不再是家庭财务的无底洞,患者也可以无後顾之忧的接受治疗。(资料来源:健保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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