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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5月號 生活情报

您不可不知的健保新费率

远东新世纪 / 杨惠伦

  国内健保费用成长之因素,主要为过去十年内,65岁以上老年人口增加近50万人,医疗费用增加788亿元;重大伤病人数增加约一倍,达79万人,医疗费用增加760亿元,故必须正视健保医疗费用需求的问题。

  为稳固健保经营,健保费率调整方案将自99年4月1日实施,以避免健保财务缺口继续扩大。费率调整的幅度以二年收支平衡为调整基础,费率由4.55%调整至5.17%。但因经济景气尚未完全复苏,政府在考量照顾弱势族群与政府预算能力下,编列预算专案补助一定所得的民众保费调整的差额,以降低社会大众及经济环境的冲击。估计约有78%民众不会增加保险费负担;另外所得相对稳定的22%民众,每个月约会增加数十元到数百元的保险费负担。

  本次健保费调整方案,政府对一定所得的民众进行保费调整差额的补助,其补助对象是依照被保险人的「投保金额」来认定。以健保投保金额占综合所得总额之推估比率78%回推,换算投保金额40,100元者,其月所得约为51,410元。

  被保险人投保金额在40,100元(含)以下者(月所得约为51,410元),由政府专案补助其自付保险费新增之全部差额,共约78%民众不受影响,亦即实质费率维持4.55%;而投保金额42,000元(含)以上者(月所得约为53,850元),补助20%其自付保险费新增之差额,约9%民众经补助後,实质费率为5.046%,惟投保金额53,000元(含)以上者(约13%,月所得约为67,950元),自付保险费新增之差额则需自行负担。

  个人所负担之自付健保费金额,必须等到健保局核计99年4月份保险费後(约於5月中旬),才能确定保险对象身分及投保金额。该局计费完成後,将一并寄发缴款单及保险费计算明细表予各机关、学校、公司、行号、工会、农会、渔会等投保单位,届时投保单位即可查阅受雇员工或会员调整後应自付之健保费。

  至於在乡(镇、市、区)公所投保的第6类被保险人,健保局将依照财税单位的资料,以综合所得税率超过6%的被保险人,按调整後费率计收保险费749元,对於税率在6%(含)以下的被保险人,则按原来的659元计收,差额部分(90元)由政府补助。

  保险费率调整方案实施後,如有民众因家庭特殊情形,确实无力缴纳健保费,可向健保局申请相关协助措施,如纾困基金无息贷款或办理分期摊缴等。有需要的民众可洽健保局各分区业务组及各地联络办公室,或拨打健保局谘询服务电话:0800-030-598。

  本次调整方案为过渡性措施,未来应推动二代健保制度,并与其顺利接轨。卫生署将积极推动健保财务制度改革修法(二代健保),希望新法案之修订能在二年内完成,以让健保保费费基扩大,让负担更趋公平及合理。(资料来源:中央健康保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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