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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5月號 生活情報

您不可不知的健保新費率

遠東新世紀 / 楊惠倫

  國內健保費用成長之因素,主要為過去十年內,65歲以上老年人口增加近50萬人,醫療費用增加788億元;重大傷病人數增加約一倍,達79萬人,醫療費用增加760億元,故必須正視健保醫療費用需求的問題。

  為穩固健保經營,健保費率調整方案將自99年4月1日實施,以避免健保財務缺口繼續擴大。費率調整的幅度以二年收支平衡為調整基礎,費率由4.55%調整至5.17%。但因經濟景氣尚未完全復甦,政府在考量照顧弱勢族群與政府預算能力下,編列預算專案補助一定所得的民眾保費調整的差額,以降低社會大眾及經濟環境的衝擊。估計約有78%民眾不會增加保險費負擔;另外所得相對穩定的22%民眾,每個月約會增加數十元到數百元的保險費負擔。

  本次健保費調整方案,政府對一定所得的民眾進行保費調整差額的補助,其補助對象是依照被保險人的「投保金額」來認定。以健保投保金額占綜合所得總額之推估比率78%回推,換算投保金額40,100元者,其月所得約為51,410元。

  被保險人投保金額在40,100元(含)以下者(月所得約為51,410元),由政府專案補助其自付保險費新增之全部差額,共約78%民眾不受影響,亦即實質費率維持4.55%;而投保金額42,000元(含)以上者(月所得約為53,850元),補助20%其自付保險費新增之差額,約9%民眾經補助後,實質費率為5.046%,惟投保金額53,000元(含)以上者(約13%,月所得約為67,950元),自付保險費新增之差額則需自行負擔。

  個人所負擔之自付健保費金額,必須等到健保局核計99年4月份保險費後(約於5月中旬),才能確定保險對象身分及投保金額。該局計費完成後,將一併寄發繳款單及保險費計算明細表予各機關、學校、公司、行號、工會、農會、漁會等投保單位,屆時投保單位即可查閱受僱員工或會員調整後應自付之健保費。

  至於在鄉(鎮、市、區)公所投保的第6類被保險人,健保局將依照財稅單位的資料,以綜合所得稅率超過6%的被保險人,按調整後費率計收保險費749元,對於稅率在6%(含)以下的被保險人,則按原來的659元計收,差額部分(90元)由政府補助。

  保險費率調整方案實施後,如有民眾因家庭特殊情形,確實無力繳納健保費,可向健保局申請相關協助措施,如紓困基金無息貸款或辦理分期攤繳等。有需要的民眾可洽健保局各分區業務組及各地聯絡辦公室,或撥打健保局諮詢服務電話:0800-030-598。

  本次調整方案為過渡性措施,未來應推動二代健保制度,並與其順利接軌。衛生署將積極推動健保財務制度改革修法(二代健保),希望新法案之修訂能在二年內完成,以讓健保保費費基擴大,讓負擔更趨公平及合理。(資料來源:中央健康保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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