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8月號 生活情报
投保不中断 医疗有保障
远东新世纪 / 周俊杰
学期即将结束,许多学生为了增加社会经验,并可赚取零用金或贴补学费,会利用2~3个月的暑假期间,从事短期的工读工作。
从事未逾3个月的短期工作,可以原来身分参加健保
依照现行健保法施行细则第27条规定,保险对象原有的投保资格尚未丧失,从事短期性工作未逾3个月者,得以原投保资格继续投保。这个规定的用意是为了方便民众不必因为短期工作导致身分变动,必须办理健保转入、转出的复杂手续。
举例来说,某大学生A君以眷属身分依附父亲参加健保,趁着暑假期间到电子公司打工2个月,公司依照规定,自A君受雇之日起,以第1类被保险人身分为其办理投保,为免重复投保缴费,A君尚须请其父亲的投保单位向健保局申报退保眷属身分。等到打工结束後,电子公司自其离职之日办理退保,A君再请其父亲的投保单位申报投保恢复眷属身分,才不会使健保中断。本案因为A君系不满3个月的短期工作,依健保法规定,除了上述的选择外,也可以选择继续依附父亲以眷属身分参加健保,不必在电子公司办理以受雇者身分加、退保的手续。如此一来,既可以维持投保身分的安定,又能避免健保在转换的过程失误而致投保中断,影响就医权益。
上述规定只适用於受雇期间明确,且未逾3个月的短期工作(例如寒暑假短期性打工的情形),才可以由受雇员工选择是否以原有身分继续投保。如果是一般受雇者,雇主则应该自开始雇用之日起,为员工办理投保手续及缴纳健保费。
持续投保,避免中断影响权益
每到毕业季节,都会有一波换职、就职潮,身分转换的时候,许多人一不注意,就容易发生健保投保中断的情形,因此,不论您是因工作转换、身分变更、地址迁移等原因而改变投保身分,都应及时以适当的身分续保,以免生病就医时,发生健保IC卡无法使用的情形,影响就医权益。
健保局对於有中断投保纪录的民众,会先以第6类第2目,即「无职业地区人口」身分计算中断投保期间的保险费,同时主动寄发中断投保保险费通知单暨缴款单,民众收到中断投保通知单时,应先确认通知单上所记载的中断投保资料是否正确,如果资料正确,则持缴款单在缴纳期限内,向金融机构或邮局缴费;如果对於中断投保纪录内容有疑问,或是当初投保单位申报投保的资料有误,则暂时先不需缴费,但是必须在缴款单缴纳宽限期内检具相关资料,向健保局各分区业务组提出申复。因投保单位申报资料错误或遗漏而造成中断投保者,也要同时向原投保单位查明更正或补办申报投、退保手续。
比较容易被忽略的是,年满20岁以上的大学毕业生,原本是以被保险人的眷属身分投保,因踏入社会就业,就必须改变投保身分,但在尚未找到工作之前,可於1年的缓冲期内,继续以眷属身分投保,毕业1年後,如果仍找不到工作,则需以第6类地区人口身分投保。
在此也特别提醒想要趁暑假打工的学生,建议可以选择维持原来身分继续投保,以减少在投保单位间转入、转出的繁杂手续,并可避免因为转换手续未衔接而发生中断投保以至於影响权益的情形。
民众如对健保的相关规定有不清楚或疑问,欢迎拨打健保局免付费服务专线0800-030-598,将会有健保局同仁协助说明。(参考资料来源:中央健康保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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