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3月號 生活情报
简介「新交规」六大易发案例
远东新世纪(中国)投资法制室 / 蒋金晶
案例一:遮挡号牌
违法事实:元旦早晨,执勤民警拦下一辆灰色轿车,该车车牌被「百年好合」字样的贴纸遮挡。
处理结果:司机遭罚款200元,并记12分。同时,移交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法制室温馨提示:故意遮挡、污损或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者,常是为了进行交通违法行为,扰乱通行秩序,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则选择驾车逃逸。由於违法行为故意性强、危害性大,因此「新交规」特别提高了记分分值,对於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或不按规定安装车号牌者,一次记12分。
案例二:闯红灯
违法事实:王某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行经某路口时,因闯红灯被执勤交巡警现场查获。
处理结果:民警依法对王某处以200元罚款,并记6分。由於王某的驾照已累计记分达12分,遂依法扣留其驾照。
法制室温馨提示:闯红灯一直是交巡警管控的重点违法行为,在「新交规」中,对违反交通信号的驾驶人,由一次记3分,调整为一次记6分。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达12分,将遭交警扣留驾照,驾驶人必须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在考试合格後方可发还。
案例三:开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违法事实:徐某驾车经过某路口时,因拨打手持电话,遭执勤民警当场拦下。
处理结果:民警依法对其罚款50元,记2分。
法制室温馨提示:开车时拨打电话,容易分散注意力,影响驾驶人判断、处置各种突发状况的能力,因此法律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进行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之行为。根据「新交规」,交警将对驾车时拨打或接听手持电话进行罚款50元,并记2分。
案例四:营运客车超员载客
违法事实:杜某驾驶一辆大型客车,该车核载24人,实载50人,属严重超载,行经某路段时,遭交巡警大队查获。
处理结果:杜某遭罚款2000元,记12分,同时根据「新交规」,登出他最高准驾车型资格,将其驾照由A1降为A3。
法制室温馨提示:营运车辆一旦超员或超载,发生交通事故往往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驾驶人应受到更严格的监管。「新交规」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和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一次记12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超员未达20%,和超载30%以上或违规载客,一次记6分。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者,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驾驶证将被降级,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案例五:斑马线前未减速
违法事实:一辆轿车因右转时未减速避让斑马线上的行人,遭民警查获。
处理结果:罚款50元,记3分。
法制室温馨提示:人行横道线是保障行人安全通过的交通信号,行人在此享有特别通行权,因此法律规定,机动车过人行横道时应减速,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更应停车让行,经过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则应当避让。根据「新交规」,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时,若未停车避让人行横道之行人,将处50元罚款,记3分。
案例六:在高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违法事实:李某驾驶一辆大型货车,在高速公路上占用小车道行驶,遭交巡警大队查获。
处理结果:李某被罚款200元,并记3分。
法制室温馨提示:大型机动车(特别是重型货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常造成交通事故,严重影响正常行车秩序和通行效率。「新交规」规定,在高速或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一次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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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元旦早晨,执勤民警拦下一辆灰色轿车,该车车牌被「百年好合」字样的贴纸遮挡。
处理结果:司机遭罚款200元,并记12分。同时,移交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法制室温馨提示:故意遮挡、污损或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者,常是为了进行交通违法行为,扰乱通行秩序,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则选择驾车逃逸。由於违法行为故意性强、危害性大,因此「新交规」特别提高了记分分值,对於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或不按规定安装车号牌者,一次记12分。
案例二:闯红灯
违法事实:王某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行经某路口时,因闯红灯被执勤交巡警现场查获。
处理结果:民警依法对王某处以200元罚款,并记6分。由於王某的驾照已累计记分达12分,遂依法扣留其驾照。
法制室温馨提示:闯红灯一直是交巡警管控的重点违法行为,在「新交规」中,对违反交通信号的驾驶人,由一次记3分,调整为一次记6分。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达12分,将遭交警扣留驾照,驾驶人必须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在考试合格後方可发还。
案例三:开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违法事实:徐某驾车经过某路口时,因拨打手持电话,遭执勤民警当场拦下。
处理结果:民警依法对其罚款50元,记2分。
法制室温馨提示:开车时拨打电话,容易分散注意力,影响驾驶人判断、处置各种突发状况的能力,因此法律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进行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之行为。根据「新交规」,交警将对驾车时拨打或接听手持电话进行罚款50元,并记2分。
案例四:营运客车超员载客
违法事实:杜某驾驶一辆大型客车,该车核载24人,实载50人,属严重超载,行经某路段时,遭交巡警大队查获。
处理结果:杜某遭罚款2000元,记12分,同时根据「新交规」,登出他最高准驾车型资格,将其驾照由A1降为A3。
法制室温馨提示:营运车辆一旦超员或超载,发生交通事故往往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驾驶人应受到更严格的监管。「新交规」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和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一次记12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超员未达20%,和超载30%以上或违规载客,一次记6分。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者,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驾驶证将被降级,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案例五:斑马线前未减速
违法事实:一辆轿车因右转时未减速避让斑马线上的行人,遭民警查获。
处理结果:罚款50元,记3分。
法制室温馨提示:人行横道线是保障行人安全通过的交通信号,行人在此享有特别通行权,因此法律规定,机动车过人行横道时应减速,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更应停车让行,经过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则应当避让。根据「新交规」,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时,若未停车避让人行横道之行人,将处50元罚款,记3分。
案例六:在高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违法事实:李某驾驶一辆大型货车,在高速公路上占用小车道行驶,遭交巡警大队查获。
处理结果:李某被罚款200元,并记3分。
法制室温馨提示:大型机动车(特别是重型货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常造成交通事故,严重影响正常行车秩序和通行效率。「新交规」规定,在高速或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一次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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