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8月號 生活情報
單身青年及婚育家庭租金補貼新制上路
遠東新世紀 / 王詩涵
面對臺灣房價居高不下,很多年輕人不但買不起房子,光是租屋租金就得花掉將近半個月的薪水,導致不敢婚、不敢生等社會問題。為落實居住正義,行政院於今年六月核定內政部「協助單身及鼓勵婚育租金補貼試辦方案」,由目前實施的住宅租金補貼標準最低生活費1.5倍以下,放寬至2.5倍以下,大幅降低標準。
一、補貼對象及條件:
1. 單身青年(含「租屋處與戶籍不在同一直轄市、(縣)市」之就業租屋青年):
20 歲至40歲、每月平均所得低於最低生活費(低收入戶審查標準)2.5倍以下,且無自有住宅之未婚、離婚或喪偶者。
2. 新婚育兒家庭:
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最低生活費2.5倍以下,且無自有住宅之2年內新婚或育有未成年子女(含胎兒)之家庭。
二、租金補貼金額表
行政院蘇貞昌院長表示,「通過此案的目的是希望有助青年敢婚、願生、樂養」,今年9月開始受理申請,11月就能核撥費用,預計將先試辦1年,幫助約24,000戶租屋的單身年輕人、新婚與育兒家庭減輕租屋負擔,詳情可至「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臺——住宅補貼專區」查詢。
住宅補貼專區:http://pip.moi.gov.tw/V2/B/SCRB0108.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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