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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號 生活情報

生育福利站——「勞保生育給付」領了沒?

遠東新世紀 / 鍾倖宜

  為了鼓勵生育,同時減輕家長們的育兒負擔,政府推出多項補助政策,其中,「勞保生育給付」是上班族不可不知的福利。本期「法律網」特別彙整勞保生育給付常見的問題與相關規定,希望勞工朋友都能輕鬆申請,別讓自身權益睡著了!


一、超過五年期限不能請領
  勞工保險提供女性被保險人生育給付,惟申請生育給付的勞工,必須是參加保險滿280日後分娩者或被參加保險滿181日後早產者,不因更換單位而有所影響。根據統計,去年總計有13.69萬人請領生育給付,但從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仍有24件逾期未領。

  由於生育給付的請求權是從產後開始起算5年,勞保局考量女性被保險人生產後,很可能因為忙碌,不小心忘記請領,因此會參考戶籍資料,只要確定女性被保險人完成子女的出生登記且已婚,就會在子女1歲時主動通知,另外在生育給付的5年請求權屆滿前一年,也就是子女4歲時再次通知。不僅如此,每個月也將針對已領取國保生育給付之請領人,篩選同時符合勞保生育給付請領資格,且擇領勞保生育給付較優者,主動發函通知其擇一請領,以保障被保險人的最佳利益。

二、單親媽媽也可請領
  生育給付是提供女性被保險人的生育補貼,因此就算未婚生子,被保險人還是可以請領,只要提供嬰兒出生證明書正本(已辦理出生登記者免附),即可提出申請。惟勞保局為避免糾紛或造成民眾困擾,即使有出生登記,也不會主動提醒請領,被保險人需多加留意。

三、辦理出生登記可一併申請,或自行於網路申請
  勞動部近年持續簡化申請手續,方便民眾請領,例如:被保險人可自行於網路申請,不需透過投保單位蓋章證明、已完成新生兒出生登記者,免附出生證明書,以及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時,可一併申請生育給付等,增進被保險人請領生育給付的權益。

四、簡訊通知核付服務
  自2016年6月起,勞保局推出勞、農保生育給付手機簡訊通知核付服務,凡生育給付申請書載有手機號碼者,於核付次日即依申請者所填手機號碼發送簡訊,通知被保險人生育給付已核付之訊息。

五、男性被保險人配偶生產不得申請
  在全民健康保險施行前,勞保被保險人或其配偶生產時,不論產檢費用或生產費用,都是由被保險人自己負擔,因此勞保生育給付除了提供女性被保險人一個月的生育補助費,也提供一個月的分娩費,男性被保險人配偶生產可以請領。

  健保開辦後,所有產檢及生產的醫療費用都由健保支付,因此取消勞保分娩費給付,換言之,只有女性被保險人生產可請領生育補助費,若是男性被保險人的配偶生產,就無法領到任何生育給付。不過,政府為了鼓勵生育,自2014年5月30日後,勞保生育給付由一個月提高為二個月,雙生以上按比例增給。

六、勞保退保後才生產,符合以下規定仍可申請
  依2009年1月25日修正施行的勞保條例規定,被保險人只要是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且符合規定的保險日數(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280日後分娩者或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181日後早產者),於保險效力停止後一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者,仍可請領生育給付。要注意的是,此處所指的滿280天或滿181天,是指生產前「曾經」參加過勞保的年資合計達280天或181天,並非指生產前最後一次的加保年資。(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經濟日報、中時電子報、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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