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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號 生活情报

生育福利站——「劳保生育给付」领了没?

远东新世纪 / 锺幸宜

  为了鼓励生育,同时减轻家长们的育儿负担,政府推出多项补助政策,其中,「劳保生育给付」是上班族不可不知的福利。本期「法律网」特别汇整劳保生育给付常见的问题与相关规定,希望劳工朋友都能轻松申请,别让自身权益睡着了!


一、超过五年期限不能请领
  劳工保险提供女性被保险人生育给付,惟申请生育给付的劳工,必须是参加保险满280日後分娩者或被参加保险满181日後早产者,不因更换单位而有所影响。根据统计,去年总计有13.69万人请领生育给付,但从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仍有24件逾期未领。

  由於生育给付的请求权是从产後开始起算5年,劳保局考量女性被保险人生产後,很可能因为忙碌,不小心忘记请领,因此会参考户籍资料,只要确定女性被保险人完成子女的出生登记且已婚,就会在子女1岁时主动通知,另外在生育给付的5年请求权届满前一年,也就是子女4岁时再次通知。不仅如此,每个月也将针对已领取国保生育给付之请领人,筛选同时符合劳保生育给付请领资格,且择领劳保生育给付较优者,主动发函通知其择一请领,以保障被保险人的最佳利益。

二、单亲妈妈也可请领
  生育给付是提供女性被保险人的生育补贴,因此就算未婚生子,被保险人还是可以请领,只要提供婴儿出生证明书正本(已办理出生登记者免附),即可提出申请。惟劳保局为避免纠纷或造成民众困扰,即使有出生登记,也不会主动提醒请领,被保险人需多加留意。

三、办理出生登记可一并申请,或自行於网路申请
  劳动部近年持续简化申请手续,方便民众请领,例如:被保险人可自行於网路申请,不需透过投保单位盖章证明、已完成新生儿出生登记者,免附出生证明书,以及到户政事务所办理出生登记时,可一并申请生育给付等,增进被保险人请领生育给付的权益。

四、简讯通知核付服务
  自2016年6月起,劳保局推出劳、农保生育给付手机简讯通知核付服务,凡生育给付申请书载有手机号码者,於核付次日即依申请者所填手机号码发送简讯,通知被保险人生育给付已核付之讯息。

五、男性被保险人配偶生产不得申请
  在全民健康保险施行前,劳保被保险人或其配偶生产时,不论产检费用或生产费用,都是由被保险人自己负担,因此劳保生育给付除了提供女性被保险人一个月的生育补助费,也提供一个月的分娩费,男性被保险人配偶生产可以请领。

  健保开办後,所有产检及生产的医疗费用都由健保支付,因此取消劳保分娩费给付,换言之,只有女性被保险人生产可请领生育补助费,若是男性被保险人的配偶生产,就无法领到任何生育给付。不过,政府为了鼓励生育,自2014年5月30日後,劳保生育给付由一个月提高为二个月,双生以上按比例增给。

六、劳保退保後才生产,符合以下规定仍可申请
  依2009年1月25日修正施行的劳保条例规定,被保险人只要是在保险有效期间怀孕,且符合规定的保险日数(被保险人参加保险满280日後分娩者或被保险人参加保险满181日後早产者),於保险效力停止後一年内,因同一怀孕事故而分娩或早产者,仍可请领生育给付。要注意的是,此处所指的满280天或满181天,是指生产前「曾经」参加过劳保的年资合计达280天或181天,并非指生产前最後一次的加保年资。(资料来源:劳动部劳工保险局、经济日报、中时电子报、联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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