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3月號 生活情報
準爸媽看過來 陪產檢及陪產假加碼至7日
遠東新世紀 / 李冠慧
《性別工作平等法》實施已屆20年,政府為了提升生育率並營造友善的育兒環境,特別修正法案,讓民眾放心迎接新生命的到來。
2021年7月,勞動部開始推廣放寬育嬰留停條件;2021年年底,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2022年1月12日,由總統公布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及《就業保險法》第19條之2條文,行政院也於2022年1月18日修正發布之條文並公告施行。
政府為鼓勵民營企業打造更友善生育及育兒的職場環境,於本次修法將「產檢假」更名為「陪產檢及陪產假」,天數由5日增為7日,受雇者可以「半日」或「小時」為單位請假,選定後不能變更,若選擇以小時為請假單位者,將有56小時的陪產檢及陪產假。(每日8小時*7日=56小時)。新增的2日薪資將由雇主先行支付,再向勞保局提出申請,約有11.9萬名勞工受益,預估經費為3.8億元。
- 案例說明一:
去年剛登記結婚的小容發現懷孕了,小容的老公得知喜訊後,向公司請了4天的「陪產檢及陪產假」,陪小容到醫院產檢(符合配偶妊娠期間為之)。孩子於5月20日平安出生,小容的老公在5月20日當天及其前後15日內,尚可以向公司申請3天的「陪產檢及陪產假」。
- 案例說明二:
如果公司因近期業務繁忙,拒絕小容的老公請陪產檢及陪產假,則可依法對公司處新臺幣2萬~30萬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或事業主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日期、違反條文及處分金額。
另外,本次法案刪除《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2條、修正《就業保險法》第19條第二項之規定,鼓勵父母共同負擔養育子女的責任,不論配偶是否就業,也不再限定有正當理由,配偶雙方均可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或家庭照顧假,故《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二條第二項第六款「需檢附配偶就業證明之文件」也刪除。
根據勞動部統計,自2021年7月至11月放寬育嬰留停申請條件後,整體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比例較前年同期成長約33.56%,其中,男生申請比例增加59.74%、女性增加27.53%。申請未滿6個月以內的育嬰留職停薪部分,2021年較2020年同期大幅成長71.25%,其中女性增加58.05%,男性亦增加129.36%。
由此可知,共同扶持養育已成趨勢,親職雙方需考量整體經濟狀況及家務分工,方能維持適當平衡。《性別工作平等法》立法至今恰逢20週年,本次法案修正也象徵政府及社會將建立更友善的育兒職場環境,為家庭照顧增添助力。(參考資料:勞動部、1110112總統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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