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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號 特別報導

現階段離岸風電政策的困境

竹風電力籌備處 /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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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應在2023年6月30日完成與第三階段離岸風電第一期的得標廠商簽約,進度卻遭遇逆風。能源局表示,7座風場有2家放棄簽約、5家「申請簽約」,因部分業者希望有更充足的前置作業,於是簽約時限再展延2個月,但屆時能否順利簽約,仍是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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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電第三階段爭議不斷

  得標廠商中,最為積極的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6月29日帶上厚厚的簽約文件,包括每一個採購下定的訂金、廠房產能獨家鎖定情況,甚至是最近才交船的「環海翡翠輪」風電施工船訂單…等,鉅細靡遺地送交能源局,唯獨原本要繳交的NTD 10億履約保證金,從「正本」變成了「副本」。

  能源局為此要求CIP補件,CIP臺灣區董事總經理許乃文則表示,「風場是一個牽涉上千億的基礎建設計劃,我們從採購、備標,做了將近兩年半的準備,結果被迫和別人一起多等兩個月…當沒有一家(業者)交出履約保證金的時候,誰那麼傻,就先把履約保證金交出去?」許乃文同時也呼籲,政府應加速處理延宕許久的風場備用供電容量機制、幫助準備與開發商簽訂「企業購售電契約」(CPPA)的買家提升信用評比,以及縮短電業執照審查程序等既存的問題,上述瓶頸可望突破,CIP才會決定後續是否參與第三階段第一期的投標。

  各方專家學者也根據經濟部能源局公佈的遊戲規則,盤點出以下幾項建議,包括:擴大裝置容量上限、彈性調整本土化政策、協助開發商取得更好的賣電價格(CPPA)、提高本土金融業參與程度。

  7月份傳出能源局研擬鬆綁政策,原訂2023年底的第三階段第二期投標已確定延期;經濟部也規劃放寬選商規則,原本開發容量從第三階段第一期的500MW,將彈性增加至750MW、甚至更多,同時產業關聯性也可望從現行的五大類25項都要做到6成國產化,放寬讓開發商自選國產化項目,只要投資金額達到6成國產化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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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悉,由於第三階段第二期開發條件較第一期優渥,開發成本明顯下降,一旦定案,很可能導致第一期的得標廠商寧可棄標,投入第二期招標,如此一來,2026、2027年恐將無法達成能源局的離岸風電裝置容量目標(2026~2031年,每年1.5GW),剩餘量必須平均分散至第二、三期的招標中完成。然而,原訂1.5GW的建置量是臺灣供應商每年可承接的施工容量,若增至2.0~2.5GW,臺灣的基礎建設(港口)是否足夠?供應鏈能量能否支持?如若不行,國產化的規定很可能又淪為虛設,離岸風電第三階段的建置也將受到影響。

  離岸風簽約不順、企業擔心買不到綠電,凸顯臺灣綠電的窘境。據風電業者表示,國際信評機構只給台積電信用評等較高,其他半導體或面板廠商的信用評等大多不足。開發商為此呼籲,由政府採信用保證機制提高買家信評,或由公營事業出面購買綠電,提高財務融資可行性。經濟部長王美花指出,經濟部將努力協助中小企業買到平價綠電,例如推出「團購」機制,未來還會推動離岸風電信保機制,讓大用戶合理購買綠電。

  目前所知的離岸風電信用保證機制方案,係由購電者付保費,從中國大陸輸出入銀行利用信保基金,向售電者提出擔保(40%),台電以迴避成本購電(40%),融資銀行負擔其餘損失(20%)。不難預期,屆時若保費過高,購電者將無力負擔;保費過低,則保障不足,銀行融資條件仍無法滿足。再者,信保的年限僅2年,若期間沒有其他購電者承接,後續如何處理?而融資銀行需承擔20%的損失,也必然會造成融貸利率的提高。

  另外,依第三階段第一期招標規定,台電必須依投標價收購餘電,目前的迴避成本為1.8元,但實際投標價為NTD0,若台電以迴避成本購電,則明顯違反投標規定及合約內容。且在此條件下,台電既可用低價收購,再以高價售出,若出售不順利,仍可獲得低價且具再生能源憑證之綠電,減少碳排。

  經濟部強調,建設風場是耗時耗力的大型工程,業者有履約誠信與能力是重要條件。如果參與投標且表達簽約意願要求展延,最後卻拒絕簽約,難免有損商業誠信;若第三階段第一期風場參與投標但無能力簽約執行,則後續幾期的建置能力也會備受銀行在內的利害相關人等質疑。

  為防止可能的棄標潮,據知情人士透露,第三階段第二期的招標將制定黑名單新規,若第一期得標業者申請展延簽約後,8月底前仍未簽署,將失去第二期的投標資格;若為6月底就放棄簽約者,參與下期選商將酌予扣分。考量部分風場為合資公司,也將設定一定持股比例以上才適用新規。

  無論如何,離岸風電推動不利,造成臺灣綠電不足,全民都將是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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