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號 生活情報
如何請領勞工退休金(上)
/ 遠紡人資處.王明倫
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勞工請領退休金年齡為六十歲,意即勞工年滿六十歲,工作年資未滿十五年,應請領一次退休金;工作年資滿十五年以上,應請領月退休金。以下將介紹請領一次退休金之相關規範,另於下期說明請領月退休金之相關規範。
壹、請領一次退休金
1.勞工年滿60歲,工作年資未滿15年者,請領一次退休金。
2.工作年資以有實際提繳退休金之月數計算,年資中斷者,其
前後提繳年資合併計算。
3.年齡以戶籍之記載為準,自出生之日起實足計算。
1.退休金之計算方式,係以核定時已提繳入專戶之本金及累積
收益合計為準,其後所提繳之金額,勞工保險局將無息核發
請領人。
2.累積收益金額除已分配入專戶之收益外,尚未分配收益部分
,以前一期收益分配標準,計算至申請當月止。
3.勞工退休金運用收益,不得低於當地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
,如有不足由國庫補足之。該保證收益之計算方式,係自勞
工開始提繳至依法領取退休金期間平均每年之年收益率,不
得低於此一期間當地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之平均數。
4.當地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指依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金庫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南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彰化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中央信託局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行庫每月第1個營
業日牌告2年期小額定期存款之固定利率,計算之平均年利
率。勞工退休基金監理委員會每月公告當月之最低保證收益
率。
5.請領應備書件:
a.勞工退休金申請書及收據。
b.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
c.勞工本人名義之金融機構帳戶影本。
1.勞工申請勞工退休金,手續完備者,勞工保險局於收到申請
書之日起30 日內核發並匯入請領人金融機構帳戶。
2.勞工退休金經核發入帳後,勞工保險局另以書面通知請領人
知悉。
1.請領一次退休金時,應由勞工本人提出申請,無須透過事業
單位或雇主辦理。
2.勞工同期間受僱於二個以上雇主,各雇主應分別為勞工提繳
退休金,其提繳金額應分別計入勞工之個人退休金專戶,惟
提繳年資不重複計算。(待續)(資料來源:勞委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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