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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號 生活情報

健保IC卡申辦、使用及保管須知(下)

遠紡人資處 / 詹舒文

卡片使用問題

Q、使用健保IC卡掛號就醫時,
  須再出示身分證件嗎?
A、健保IC卡如已印有照片,則
  不需再出示身分證件;若未
  印照片或容貌變化大者,才
  需同時出示身分證件。

Q、請問健保IC卡有沒有使用期
  限?需要更新嗎?
A、健保IC卡之耐用年限長達五
  至七年,期間免予換卡;需
  辦理卡片更新之時機如下:
   1.卡片就醫可用次數為0時
   就醫可用次數為0時,即
   無法看診,持卡人可至
   讀卡機或更新機,更新
   就醫可用次數為6次(需在保且無欠費情況下方能更新成功)
   。
  2.已達卡片有效期限時健保IC卡每年需更新有效期限一次;卡片
   有效期限設定為保險對象次年之出生日期,民眾可在次年出生
   日期前30天起到設有讀卡設備的地點,更新卡片有效期限。
  3.變更身分註記如有變更身分註記(指以低收入戶或無職業榮民
   身分加保者)時,為保障自身的權益,請至讀卡機或更新機更
   新資料。

Q、要去哪裡更新健保IC卡資料?
A、
  1.可於就醫時請醫療院所協助更新。
  2.至設置於本局各分局、聯絡辦公室之公共資訊服務站更新。
  3.至設置於本局各門診中心、鄉(鎮、市、區)公所之讀卡機更新。

Q、如果在生日前持卡人沒有去更新健保IC卡,看病時有沒有影響?
A、沒有影響,可以在就醫時,直接經由醫療院所的讀卡機更新後就
  醫。

Q、健保IC卡遺失,別人拾獲是否還可使用?會有冒用的可能嗎?
A、健保特約醫療院所依規定必須核對就醫者之身分,當不致發生卡
  片被人冒用之情事,惟當事人為保障個人權益,應於發現卡片遺
  失後,儘速至郵局櫃檯、健保局各分局填寫「請領健保IC卡申請
  表」黏貼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同時繳交工本費200元辦理換卡。
  健保局將於補發新卡同時註銷原卡片,屆時該遺失之卡片將無法
  更新使用。

Q、健保IC卡遺失已補領,後來又找到還可以再用嗎?
A、健保IC卡遺失,於申請補領卡時,遺失卡會被自動註銷,該註銷
  卡如事後找到,亦無法再使用。

Q、在查詢讀卡機或公共資訊站可查詢健保IC卡哪些內容?
A、民眾透過讀卡機或公共資訊站時查詢卡片內資料時,顯示資料為
  姓名、身分證號、出生日期(原卡片顯性資料所記載之內容)、
  就醫可用次數、卡片註銷註記、卡片有效期限。

Q、卡片遺失或毀損,若急需用卡是否有應變措施?損毀之責任如何
  認定?
A、可以親自就近到各健保分局辦理即時換卡。若毀損責任可歸責於
  民眾,則需自付工本費新台幣200元。

Q、新生兒出生之健保就診問題?
A、新生兒出生一個月(31日)內因未取得健保IC卡者,得以依附
  方式就醫。至新生兒出生32日以後,一律應以新生兒加保之健保
  IC卡辦理健保就醫。

Q、重大傷病就醫是否需出示重大傷病證明卡始可免部分負擔?
A、有關重大傷病免部分負擔事宜:
  1.健保IC卡未註記重大傷病前,保險對象持健保IC卡就醫時,應
   出示重大傷病證明卡。
  2.急性腦血管疾病(限急性發作後一個月內)及早產兒出生後三
   個月內因神經、肌肉、骨骼、心臟、肺臟(含支氣管)等之併
   發症住院者,其重大傷病由診治醫師逕行認定。
  3.保險對象持重大傷病證明於有效期限內就醫,為重大傷病證明
   所載之傷病,或經診治醫師認定為該傷病之相關治療。

健保IC卡保管須知

  健保IC卡全面實施以來,部分民眾因不當使用健保IC卡,或不熟悉健保IC卡的保管方式,以致就醫時IC卡因毀損無法使用,而須申請補發。為避免卡片毀損造成保險對象就醫不便,中央健保局建議民眾以下列方式保管健保IC卡:
  (一)卡片置放於皮夾內時,勿長時間放在後褲袋內,以免坐折
     卡體晶片使其受彎折損毀或造成晶片剝落無法使用。
  (二)不要敲、彈及用橡皮擦擦拭卡片晶片處,以免晶片損毀無
     法使用。
  (三)不要將卡片彎折,以免晶片內線路阻斷或晶片掀起致無法
     使用。
  (四)不要將卡片水洗或泡水,以免晶片損毀無法使用。
  (五)不要將卡片與尖銳物同放,以免晶片受刮戳損毀無法使用
     。
  (六)不要將卡片置於高溫中或直接用熱源加熱,以免晶片燒毀
     無法使用。(資料來源:中央健保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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