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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號 生活情报

健保IC卡申办、使用及保管须知(下)

远纺人资处 / 詹舒文

卡片使用问题

Q、使用健保IC卡挂号就医时,
  须再出示身分证件吗?
A、健保IC卡如已印有照片,则
  不需再出示身分证件;若未
  印照片或容貌变化大者,才
  需同时出示身分证件。

Q、请问健保IC卡有没有使用期
  限?需要更新吗?
A、健保IC卡之耐用年限长达五
  至七年,期间免予换卡;需
  办理卡片更新之时机如下:
   1.卡片就医可用次数为0时
   就医可用次数为0时,即
   无法看诊,持卡人可至
   读卡机或更新机,更新
   就医可用次数为6次(需在保且无欠费情况下方能更新成功)
   。
  2.已达卡片有效期限时健保IC卡每年需更新有效期限一次;卡片
   有效期限设定为保险对象次年之出生日期,民众可在次年出生
   日期前30天起到设有读卡设备的地点,更新卡片有效期限。
  3.变更身分注记如有变更身分注记(指以低收入户或无职业荣民
   身分加保者)时,为保障自身的权益,请至读卡机或更新机更
   新资料。

Q、要去哪里更新健保IC卡资料?
A、
  1.可於就医时请医疗院所协助更新。
  2.至设置於本局各分局、联络办公室之公共资讯服务站更新。
  3.至设置於本局各门诊中心、乡(镇、市、区)公所之读卡机更新。

Q、如果在生日前持卡人没有去更新健保IC卡,看病时有没有影响?
A、没有影响,可以在就医时,直接经由医疗院所的读卡机更新後就
  医。

Q、健保IC卡遗失,别人拾获是否还可使用?会有冒用的可能吗?
A、健保特约医疗院所依规定必须核对就医者之身分,当不致发生卡
  片被人冒用之情事,惟当事人为保障个人权益,应於发现卡片遗
  失後,尽速至邮局柜台、健保局各分局填写「请领健保IC卡申请
  表」黏贴身分证明文件影本,同时缴交工本费200元办理换卡。
  健保局将於补发新卡同时注销原卡片,届时该遗失之卡片将无法
  更新使用。

Q、健保IC卡遗失已补领,後来又找到还可以再用吗?
A、健保IC卡遗失,於申请补领卡时,遗失卡会被自动注销,该注销
  卡如事後找到,亦无法再使用。

Q、在查询读卡机或公共资讯站可查询健保IC卡哪些内容?
A、民众透过读卡机或公共资讯站时查询卡片内资料时,显示资料为
  姓名、身分证号、出生日期(原卡片显性资料所记载之内容)、
  就医可用次数、卡片注销注记、卡片有效期限。

Q、卡片遗失或毁损,若急需用卡是否有应变措施?损毁之责任如何
  认定?
A、可以亲自就近到各健保分局办理即时换卡。若毁损责任可归责於
  民众,则需自付工本费新台币200元。

Q、新生儿出生之健保就诊问题?
A、新生儿出生一个月(31日)内因未取得健保IC卡者,得以依附
  方式就医。至新生儿出生32日以後,一律应以新生儿加保之健保
  IC卡办理健保就医。

Q、重大伤病就医是否需出示重大伤病证明卡始可免部分负担?
A、有关重大伤病免部分负担事宜:
  1.健保IC卡未注记重大伤病前,保险对象持健保IC卡就医时,应
   出示重大伤病证明卡。
  2.急性脑血管疾病(限急性发作後一个月内)及早产儿出生後三
   个月内因神经、肌肉、骨骼、心脏、肺脏(含支气管)等之并
   发症住院者,其重大伤病由诊治医师迳行认定。
  3.保险对象持重大伤病证明於有效期限内就医,为重大伤病证明
   所载之伤病,或经诊治医师认定为该伤病之相关治疗。

健保IC卡保管须知

  健保IC卡全面实施以来,部分民众因不当使用健保IC卡,或不熟悉健保IC卡的保管方式,以致就医时IC卡因毁损无法使用,而须申请补发。为避免卡片毁损造成保险对象就医不便,中央健保局建议民众以下列方式保管健保IC卡:
  (一)卡片置放於皮夹内时,勿长时间放在後裤袋内,以免坐折
     卡体晶片使其受弯折损毁或造成晶片剥落无法使用。
  (二)不要敲、弹及用橡皮擦擦拭卡片晶片处,以免晶片损毁无
     法使用。
  (三)不要将卡片弯折,以免晶片内线路阻断或晶片掀起致无法
     使用。
  (四)不要将卡片水洗或泡水,以免晶片损毁无法使用。
  (五)不要将卡片与尖锐物同放,以免晶片受刮戳损毁无法使用
     。
  (六)不要将卡片置於高温中或直接用热源加热,以免晶片烧毁
     无法使用。(资料来源:中央健保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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