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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6月號 生活情報

吃「骨」補骨?──維骨力的迷思

亞東醫院藥劑部 / 王台欣藥師

  維骨力可以稱得上是近年來的熱門產品,根據健保局統計,於92年給付此類藥品共有42品項,藥費支出金額約佔2億3千萬元。雖然使用維骨力的人數眾多,但大多數民眾對它的認知模糊,甚至出現以訛傳訛的錯誤觀念,認為維骨力是「吃骨補骨」的保養藥,更有不少民眾認為服用維骨力可減少骨質疏鬆發生的機率,加上市面上的相關產品種類繁多,甚至充斥為數不少的偽藥,因此,正確地認識及使用維骨力相關產品是相當重要的。

  維骨力主要成分為葡萄糖胺硫酸鹽(glucosamine sulfate),是義大利Rotta藥廠發展出的專利名稱,由於維骨力名氣過於響亮,所以一般民眾把所有葡萄糖胺的產品,都叫做維骨力。事實上,葡萄糖胺因為製造方式的不同,市面上有硫酸鹽、鹽酸鹽及單純的葡萄糖胺之區別;目前屬於藥品列管的葡萄糖胺產品,單指以葡萄糖胺硫酸鹽為主成分的藥物,其它兩種型態的葡萄糖胺,在一般的藥局就可以購買,被視為健康食品,如:阿鈣、速療骨等。

  葡萄糖胺本是人體自然會產生的物質,主要分布在軟骨、關節滑膜腔液及其它結締組織等,當人體老化,發生退化性關節炎時,軟骨中葡萄糖胺的生成與分解易失去平衡,導致關節軟骨磨損,出現關節僵硬、發炎及疼痛的情形,因此,在退化性關節炎發生早期,適量補充葡萄糖胺,可以緩解關節疼痛與發炎,對於不適症狀的緩解的確有些幫助。

  然而,近期研究發現,葡萄糖胺經口服用後,大部分會在腸胃道被分解代謝,只剩約10%左右會被吸收進入血液,而能被關節軟骨利用的量,可說是少之又少;甚至一些大型臨床研究認為,使用葡萄糖胺並無顯著的治療效果。由於葡萄糖胺的療效至今仍有爭議,歐洲的義大利、愛爾蘭將其列為藥品,美國、日本則列為營養補給品。雖然長期使用葡萄糖胺的安全性頗高,但仍有輕微腸胃不適、精神不濟、頭痛或心跳變快等副作用。

  目前,台灣將葡萄糖胺硫酸鹽此成分列為藥品,大多屬於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衛生署核准適應症為「緩解退化性關節炎之疼痛」。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為:六十歲以上之膝關節炎病患,若已開刀置換人工膝關節則不得使用,其膝關節炎症狀須達六個月以上,放射線分期(依Ahlbäck分期)在stage III以下(含stage I、II、III)須於病歷中記載或附報告、膝關節炎疼痛指數(Lequesne’s severity index for knee OA)至少7 points。原則上每日最大劑量為750 mg;若病情需要增加劑量,則需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每一療程最長十二週,療程結束後評估療效,效果不佳者應即停用;如症狀確有改善,須停藥三個月,方可開始另一療程;每年最多使用二療程。所以,建議可以使用葡萄糖胺當作關節炎治療上的輔助性療法,但若使用一段時間仍不見療效,則建議應停止使用。

  針對坊間充斥許多對維骨力不正確的資訊及觀念,誤導不少民眾錯誤使用不必要的藥品,不但浪費金錢及醫療資源,同時也耽誤了治療的寶貴時機,實在非常不值得,以下舉兩個較常見的迷思來提醒大家:

1. 服用維骨力是否真的可以「吃骨補骨」?
  不少中老年人把維骨力當成保養藥物,其實服用維骨力只能改善關節疼痛不適的症狀,延緩軟骨退化的速度,無法促進軟骨的生長,且沒有證據證明維骨力可以預防退化性關節炎的發生,所以不建議提前吃,更不需要當成保養藥天天吃,建議退化性關節炎初期有症狀的中老年人才需要服用。

2. 維骨力是否可以治療骨質疏鬆?
  維骨力治療骨質疏鬆是錯誤的聯想,以為藥名叫做「維骨力」,應能加強骨骼強度,事實上是大錯特錯。維骨力主成分──葡萄糖胺,只是一種關節軟骨基質的成份,與骨鈣代謝及骨質疏鬆的治療無關。因此,單純服用葡萄糖胺,對預防和治療骨質疏鬆症不具任何效果。總之,維骨力只適用於退化性關節炎的輔助性治療,對於骨質疏鬆、骨折或是其它骨頭的傷害是無效的。關節疾病的困擾並非完全為中老年族群的專利,任何年齡層都有可能發生,尤其是關節曾受傷者、肥胖者或從事關節負重工作者,都是高危險群。一旦感覺不適,還是應該儘快尋求醫師的診治,不建議自行購買健康食品或營養補充品來服用,以免延誤有效治療時機,使病情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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