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4月號 生活情報
勞工的老年保障 淺談勞工保險及國民年金保險
遠東新世紀 / 陳思宇
勞工保險及國民年金保險為我國年金制度5種社會保險(公保、勞保、軍保、國保、農保)中的兩項,是為勞工朋友及無法參加任何職域性社會保險的國民所開辦,以提供勞工朋友退休保障和確保國保被保險人老年基本經濟生活,以下將簡單介紹這兩項與民眾息息相關之保險制度。
勞工保險及國民年金保險基本概念
1.勞工保險:
勞保於1950年3月1日開辦,主要納保對象為15~65歲的受僱勞工,提供生育、傷病、失能、老年、死亡、職災醫療等給付,並自2009年1月1日起,新增每月領年金的方式,也就是「老年年金」、「失能年金」和「遺屬年金」三種年金給付。有了年金,勞工朋友將可獲得更完善的勞保保障。
2.國民年金保險:
國民年金是臺灣於2008年10月1日開辦的社會保險制度,簡稱國保,主要納保對象為年滿25歲、未滿65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沒有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的國民。國民年金提供「老年年金」、「身心障礙年金」、「遺屬年金」三大年金給付保障,及「生育給付」、「喪葬給付」兩種一次性給付保障。被保險人只要按時繳納保險費,在生育、遭遇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或死亡事故,以及年滿65歲時,即可依規定請領相關年金給付或一次性給付,以保障本人或其遺屬的基本經濟生活。
項目 |
勞工保險 |
國保年金保險 |
納保 |
15~65歲的受僱勞工 |
滿25歲、未滿65歲之國民 (未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者) |
給付 |
.一次性給付保障: 生育、傷病、失能、老年、死亡 給付、失蹤津貼、職災醫療給付 、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 .年金給付保障: 老年年金、遺屬年金、失能年金 |
.一次性給付保障: 生育給付、喪葬給付 .年金給付保障: 老年年金、遺屬年金、身心障礙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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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率調整,逐年提升
為了讓保險制度永續發展,無論勞工保險或國民年金保險,都設有漸進式微調保費之機制,且今年都將同步面臨調整,相關調整幅度及調整金額整理如下──
1.勞工保險:
為提供勞工朋友更好的生活保障,2008年7月通過勞保年金制度時,已於《勞工保險條例》第13條明定,所得替代率為1.55%。當給付標準提高時,勢必要適度調整費率,因此制度設計上搭配「漸進微調費率調整機制」,以19年時間,將費率由7.5%,逐步微調至上限13%(含就保費率1%),以兼顧勞保財務及勞雇雙方負擔。具體做法是,自2011年起,勞保普通事故保險費率每年調升0.5%,至2015年改每2年調升0.5%,2027年調升至上限13%。
綜上所述,2017年勞保普通事故保險費率將調高0.5%,調整後,勞保保險費率為10.5%(含就保費率1%),每位勞工每月勞保費最多將增加46元,雇主每月為每位勞工最多增加負擔161元,政府幫每位勞工每月最多支出23元,預估勞保每年可增加約183億餘元的保費收入。
2.國民年金保險:
國保費率本設有「階梯式費率調整機制」,以確保基金之長期財務健全。依《國民年金法》第10條及其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國保費率第1年為6.5%,之後每2年調高0.5%,上限為12%,但保險基金餘額足以支付未來20年保險給付時,不予調高。
國保開辦迄今邁入第9年,依2016年9月最新精算報告顯示,評價日基金餘額不足支付未來20年保險給付,故依法自2017年1月1日起調漲0.5%,換言之,國保費率將從8%,調整為8.5%。費率調整後,一般被保險人應負擔保費,每月增加54元,其他各類應繳費被保險人(未含低收入戶及重度以上身障者)每月增加27元至41元的自付保費,政府每月亦將增加37元至91元的保費補助支出,總計國保基金每年可增加約21億元的保費收入。
勞保年金制度對勞工而言,是相當重要的政策,希望讓努力打拼的勞工朋友無後顧之憂,享有「活到老、領到老」的退休保障。而國民年金的開辦則使臺灣的社會安全網得以全面性建構,補足以往社會保險制度的缺口,讓臺灣邁入全民保險的時代。(資料來源:行政院全球資訊網、勞工保險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