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4月號 生活情报
劳工的老年保障 浅谈劳工保险及国民年金保险
远东新世纪 / 陈思宇
劳工保险及国民年金保险为我国年金制度5种社会保险(公保、劳保、军保、国保、农保)中的两项,是为劳工朋友及无法参加任何职域性社会保险的国民所开办,以提供劳工朋友退休保障和确保国保被保险人老年基本经济生活,以下将简单介绍这两项与民众息息相关之保险制度。
劳工保险及国民年金保险基本概念
1.劳工保险:
劳保於1950年3月1日开办,主要纳保对象为15~65岁的受雇劳工,提供生育、伤病、失能、老年、死亡、职灾医疗等给付,并自2009年1月1日起,新增每月领年金的方式,也就是「老年年金」、「失能年金」和「遗属年金」三种年金给付。有了年金,劳工朋友将可获得更完善的劳保保障。
2.国民年金保险:
国民年金是台湾於2008年10月1日开办的社会保险制度,简称国保,主要纳保对象为年满25岁、未满65岁,在国内设有户籍,且没有参加劳保、农保、公教保、军保的国民。国民年金提供「老年年金」、「身心障碍年金」、「遗属年金」三大年金给付保障,及「生育给付」、「丧葬给付」两种一次性给付保障。被保险人只要按时缴纳保险费,在生育、遭遇重度以上身心障碍或死亡事故,以及年满65岁时,即可依规定请领相关年金给付或一次性给付,以保障本人或其遗属的基本经济生活。
项目 |
劳工保险 |
国保年金保险 |
纳保 |
15~65岁的受雇劳工 |
满25岁、未满65岁之国民 (未参加劳保、农保、公教保、军保者) |
给付 |
.一次性给付保障: 生育、伤病、失能、老年、死亡 给付、失踪津贴、职灾医疗给付 、预防职业病健康检查 .年金给付保障: 老年年金、遗属年金、失能年金 |
.一次性给付保障: 生育给付、丧葬给付 .年金给付保障: 老年年金、遗属年金、身心障碍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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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调整,逐年提升
为了让保险制度永续发展,无论劳工保险或国民年金保险,都设有渐进式微调保费之机制,且今年都将同步面临调整,相关调整幅度及调整金额整理如下──
1.劳工保险:
为提供劳工朋友更好的生活保障,2008年7月通过劳保年金制度时,已於《劳工保险条例》第13条明定,所得替代率为1.55%。当给付标准提高时,势必要适度调整费率,因此制度设计上搭配「渐进微调费率调整机制」,以19年时间,将费率由7.5%,逐步微调至上限13%(含就保费率1%),以兼顾劳保财务及劳雇双方负担。具体做法是,自2011年起,劳保普通事故保险费率每年调升0.5%,至2015年改每2年调升0.5%,2027年调升至上限13%。
综上所述,2017年劳保普通事故保险费率将调高0.5%,调整後,劳保保险费率为10.5%(含就保费率1%),每位劳工每月劳保费最多将增加46元,雇主每月为每位劳工最多增加负担161元,政府帮每位劳工每月最多支出23元,预估劳保每年可增加约183亿余元的保费收入。
2.国民年金保险:
国保费率本设有「阶梯式费率调整机制」,以确保基金之长期财务健全。依《国民年金法》第10条及其施行细则第10条规定,国保费率第1年为6.5%,之後每2年调高0.5%,上限为12%,但保险基金余额足以支付未来20年保险给付时,不予调高。
国保开办迄今迈入第9年,依2016年9月最新精算报告显示,评价日基金余额不足支付未来20年保险给付,故依法自2017年1月1日起调涨0.5%,换言之,国保费率将从8%,调整为8.5%。费率调整後,一般被保险人应负担保费,每月增加54元,其他各类应缴费被保险人(未含低收入户及重度以上身障者)每月增加27元至41元的自付保费,政府每月亦将增加37元至91元的保费补助支出,总计国保基金每年可增加约21亿元的保费收入。
劳保年金制度对劳工而言,是相当重要的政策,希望让努力打拼的劳工朋友无後顾之忧,享有「活到老、领到老」的退休保障。而国民年金的开办则使台湾的社会安全网得以全面性建构,补足以往社会保险制度的缺口,让台湾迈入全民保险的时代。(资料来源:行政院全球资讯网、劳工保险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