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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號 生活情報

2018新制上路 勞保年金請領年齡提高

遠東新世紀 / 郭智涵

  自今年元旦起,勞保老年年金法定請領資格自60歲延至61歲,這是民國98年勞保年金上路後,首次調高法定請領年齡。換言之,民國47年次(滿60歲)出生的勞工將直接受到影響,晚一年才能領到老年年金。
 


  因應人口老化及少子化對退休制度的衝擊,提高請領退休金年齡已是國際趨勢。勞保年金於民國98年上路前,《勞工保險條例》即完成修法,明訂老年年金法定請領資格為60歲,且當制度施行至第十年時,請領年齡將調高一歲,也就是說,今年開始,滿61歲才能請領老年年金,之後每兩年再調高一歲,最多上調至65歲,等同以漸進的方式,將請領年金的年齡延至65歲。

  不過,若需要提早請領年金,勞保也有「減額年金」的設計,每提早一年,須減領4%年金,且最多只能提早5年,即少領兩成年金(詳附表1)。而隨著法定請領年齡延後,可提前請領的年齡也會跟著連動(附表2)。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勞工不論選擇減額或展延年金給付,一旦核付,就不能變更,意即若提早5年請領,則終其一生都必須領打了八折的年金。不過勞保局也會視當年物價指數,相對調整年金金額,若請領年度開始之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累計成長率達5%時,則會依該成長率調高給付金額。建議勞工朋友多加利用勞保局在各地辦事處提供的「臨櫃試算」,或以自然人憑證進行「網路試算」二大查詢管道,仔細精算後再做最佳選擇。(參考資料:勞工保險局網站、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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