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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號 生活情报

2018新制上路 劳保年金请领年龄提高

远东新世纪 / 郭智涵

  自今年元旦起,劳保老年年金法定请领资格自60岁延至61岁,这是民国98年劳保年金上路後,首次调高法定请领年龄。换言之,民国47年次(满60岁)出生的劳工将直接受到影响,晚一年才能领到老年年金。
 


  因应人口老化及少子化对退休制度的冲击,提高请领退休金年龄已是国际趋势。劳保年金於民国98年上路前,《劳工保险条例》即完成修法,明订老年年金法定请领资格为60岁,且当制度施行至第十年时,请领年龄将调高一岁,也就是说,今年开始,满61岁才能请领老年年金,之後每两年再调高一岁,最多上调至65岁,等同以渐进的方式,将请领年金的年龄延至65岁。

  不过,若需要提早请领年金,劳保也有「减额年金」的设计,每提早一年,须减领4%年金,且最多只能提早5年,即少领两成年金(详附表1)。而随着法定请领年龄延後,可提前请领的年龄也会跟着连动(附表2)。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劳工不论选择减额或展延年金给付,一旦核付,就不能变更,意即若提早5年请领,则终其一生都必须领打了八折的年金。不过劳保局也会视当年物价指数,相对调整年金金额,若请领年度开始之消费者物价指数(CPI)累计成长率达5%时,则会依该成长率调高给付金额。建议劳工朋友多加利用劳保局在各地办事处提供的「临柜试算」,或以自然人凭证进行「网路试算」二大查询管道,仔细精算後再做最佳选择。(参考资料:劳工保险局网站、联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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