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5月號 生活情報
員工向公司借款是否屬於借貸?
遠東新世紀(中國) / 唐思雨
上班族在執行公務的過程中,難免需要支付相關費用。本文將透過小馬的故事邀您深入了解,如何分辨您的請款費用屬於借支還是借貸?兩者之間有何差異?
案情簡介
某醫療裝備公司與小馬簽訂勞動合同書,聘請小馬為黑龍江區經理,代理公司在黑龍江省的銷售業務。該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效期一年。合同中,同時約定了勞動報酬、工作職責等其他事項。其後由於醫療裝備公司拓展市場銷售業務需要,小馬向公司申請借支居間服務費用,並出具借條一張,載明:「今小馬借公司現金貳拾萬元整,還款期限6個月內。」
醫療裝備公司於當日通過銀行轉帳的方式,將20萬元借支予小馬。款項到期後,小馬未還款,醫療裝備公司認為上述款項係小馬個人借款,要求其歸還,而小馬則認為該款項為借支的居間服務費,且已支付予案外人,雙方為此發生爭議,起訴至法院。
裁判結果
法院經審理認為,該案的爭議焦點為涉案20萬元款項的性質認定。根據原、被告雙方提交的借支條、勞動合同、績效考核表、電話錄音等證據分析,可認定雙方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係,小馬為醫療裝備公司黑龍江區銷售經理,從醫療裝備公司提供的銀行轉帳及財務憑證上已註明,爭議款項20萬元為借支,且該行為發生在小馬任職期間;小馬依據居間協議,將上述借支款項支付予案外人,但是至今沒有履行公司財務報銷沖抵手續。由此可證,前述爭議款項為借支,並非借貸,屬於小馬履行公司市場業務拓展而支付的居間服務費。綜上,法院判決駁回醫療裝備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
案件評析
「民間借貸」是借款合同的一種,依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規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該法律關係最重要的構成要件有兩點:一是雙方之間借貸的合意;二是款項的實際交付。民間借貸是借款人為自己個人利益,借得款項用於個人目的的民事行為,屬於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發生的民事法律關係。
「借支」則是公司內部的財務行為,屬於工作人員向單位財務部門預支一定款項用於辦理單位事務,並在辦理完畢後據實報銷的一種行為。換言之,借支是基於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管理與被管理、服務與被服務的關係,是為履行工作職責而做的行為,目的並非為自己的個人利益。
就本案而言,經法院充分核實款項取得的過程與原因,調查個人向單位申請時表明的借款用途、單位內部流程載明用途,以及款項的實際流向與實際用途,特別是款項支付予第三人時,相應的合同依據、轉帳記錄、結算方式與形式,是否已經報銷等等相應材料後,將涉案20萬元認定為借支款項,定性為內部借支,而非民間借貸。
區分民間借貸與借支時,應著重於以下方面,例如:雙方在借貸或借支過程中的意思表示是否包括對款項特定用途的合意,雙方約定的是借款後定期歸還,還是待公務事項處理完畢後據實核銷等;款項的實際走向,包括相應款項的交接過程,如具體轉帳或現金給付或領取的情況下寫明款項用途,款項最終支付予協力廠商的原因與目的,款項支付予協力廠商的原因與借款人或出借人的關聯性、是否已經報銷等。因此,對於員工向公司借款,公司進行財務轉帳的行為定性問題,應結合員工與公司之間的意思表示,以及錢款用途等,進行定義。
為避免員工與公司產生借支款項爭議,應嚴格執行借支程序,如:
1. 借支單應寫清借款人、部門、用途,並呈交相關領導簽批。
2. 將借支單交予出納處,領款。
3. 將現金或支票交予單位事務的相對方,並取回相應的發票或收據。
4. 填寫報銷單,寫清用途和金額,並附相關票證呈交領導簽批。
5. 將所有材料交予單位出納核銷借支,多退少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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