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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號 生活情報

落實轉診 做個聰明病人

/ 遠東紡織人資處.王明倫
  民國八十四年三月,全民健保開辦以後,病人可以自由選擇就醫院所,很多人習慣到大醫院就診或找名醫看病,導致醫學中心之門診量越來越多,除了初期醫療照護及慢性病患佔據重症醫療資源,造成民眾就醫的不便外,也形成醫療浪費。   為了改變民眾小病至大醫院就醫的行為,分散醫院過重的門診負荷,讓大醫院的醫事人員可以更有餘力專注於重症治療及臨床醫學研究,自民國九十四年七月十五日起,健保局推動轉診制度,希望民眾生病時能先前往基層診所就醫;如需進一步手術、檢查或住院,再由診所協助轉診到醫院。如此一來,不僅能使大醫院門診負荷量減輕,以全力照顧重症病患,更可有效發揮醫院臨床教學研究的功能。   轉診制度實施後,一般民眾至診所看病,部分負擔維持每次50元;到醫院看診,若是經過醫師轉診的,基本門診部分負擔不調整。但若未經轉診,直接至醫院就醫,基本門診部分負擔則依醫院層級別增加30、100、150元(如附表一)。
附註:   1.牙醫、中醫、門診藥品及復健(含中醫傷科)部分負擔維持現制,並未調整。   2.調整前之急診部分負擔,醫學中心收取420元,區域醫院收取210元。   因應轉診制度的實施,在此提供就醫6撇步,只要記住以下幾個步驟,您就能輕鬆配合轉診,省時省力,做個聰明的病人:   第1步:有病先去住家附近的診所或家庭醫師就診,請看診醫       師做初步的判斷和診治。   第2步:診斷醫師判斷如需手術、檢查或住院,醫師會交付轉       診單,並建議轉診至醫院進一步治療。   第3步:請在轉診單的有效期間內,至醫院的轉診服務櫃台或       窗口,繳交轉診單,辦理掛號就診。   第4步:醫院在接受轉診病患後,門診於3日內、住院於14日內       ,會將處理情形、建議事項或出院病歷摘要通知原來       的診所。因病情需要,須繼續留在醫院繼續接受治療       時,也會一併告知。   第5步:在醫院門診手術或住院患者出院後,7天內的一次回診       ,也視同轉診,門診基本部分負擔不會增加。   第6步:對於病情穩定、無須繼續接受醫院治療但仍需追蹤治       療的病患,應轉回原診治的診所持續照護。(資料來       源:中央健康保險局)
附註:   1.無論醫院對診所、診所對醫院或同層級之轉出、轉入,均屬轉診。   2.健保特約醫院或診所均可開具轉診單,病患持轉診單可到任何層級醫院就醫,不必一層一層轉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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