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4月號 生活情報
治療斑的救星──雷射美容
/ 亞東醫院.林佐武
皮膚的色素並不是飲食習慣(醬油或咖啡)造成的,而是皮膚的色素細胞自己製造出來的一個個像橄欖球狀的色素包,再將它交給表皮細胞,用來呈現我們的膚色,以保護我們免於紫外線的傷害。
斑依照出現時間的不同,一般常區分為雀斑、肝斑、老人斑等等,除了老人斑會有表皮的不規則增生之外,其實全部都是一樣的東西──色斑。色斑通常周邊不規則(不像痣,邊緣很清楚),而且肝斑跟肝功能一點關係都沒有,但常有不肖人士誤導其為肝病的象徵,以騙取藥費。由於表皮細胞會逐漸退化,變成角質層而脫落,週期大約需要兩個月。所以膚色是不斷的在改變,以適應及阻隔不同的陽光量。如果這些色素包沈積在細胞外,就會形成色斑。因它不在細胞內,並沒有隨著表皮細胞新陳代謝,所以斑就一直留著,越積越多。尤其在30歲過後,皮膚變薄,斑就更明顯了。
在還沒有發明雷射之前,色斑除了化妝以外,實在沒什麼好方法治療。有人使用褪色藥膏,因為會使色素細胞減產色素包,膚色會變白,但斑在細胞外,根本不會改變,反而底色變淺了,斑會更突顯出來,相形之下更黑了!
雷射是一種高能量的光,可穿透皮膚,由色素包吸收產生高溫,將色素包打碎,再由吞噬細胞將這些碎片吞噬後搬走,這是雷射治療色斑的原理。雷射有幾十種,但並不是越貴越好,是不同的雷射有不同的波長,而不同的色素會吸收不同波長的雷射光,比如說黑褐色的斑,對亞歷山大雷射的吸收良好,但如果用在紅色的刺青,則效果非常有限。
打雷射時,雖然會將色斑打掉,但也會打到細胞內的色素包,為了不傷害到表皮細胞,醫藥用的雷射都設有一個能量上限,才不會燒傷皮膚,但也因而不能一次將所有的斑通通打掉,通常要打第二次時(需要間隔6星期以上)效果比較明顯。
打雷射不會很痛,像是橡皮筋彈到一樣,如果只有打幾發,就不必麻醉。如果打多了,還是會覺得不舒服,所以通常都會塗麻藥,因為是塗麻藥而非打麻針,吸收較慢,需提前50分鐘塗抹,才能顯現效果。打雷射時間很短,一下子就可完成,一般來說,都會從最深色的開始打,打到基本50發,再由當事人自行照鏡子,來決定比較淺色的要不要打。打了雷射的地方會變成一層白膜,旁邊會有反應性的紅腫,覺得傷口有一點熱辣辣的人,可以敷面膜來減少不適感。打完雷射第二天,會形成一層黑灰色的薄膜,大約5天~7天,薄膜會漸漸脫落,呈現粉紅色的新膚,再經過3~4個星期,顏色會變成比原先更淺。至於能打掉多少斑,需視色斑的深度、濃密度及使用能量的多少有關。一般人進行這樣一個療程後,都會進步,但也有少部份的人打的地方不但沒褪色,反而更黑。這些人其實最後的效果都是一樣好,只是他們的色素細胞反應過度,會暫時生產很多色素包給表皮細胞,造成過度的膚色變黑。這時可以使用褪色藥膏來減緩,大約每100個人會有4、5個人是這種特異體質,但都一定會褪色,不用擔心,只是中間有一段時間感覺較困擾。事實上,一般人打完雷射後,不太容易因為陽光而變黑,所以一年四季都可以打,不像磨皮,需要在冷的時候磨,才比較不會變黑。
另外有一種雷射,原本不是用來治療色斑的,叫做低能量雷射,引進國內時改名為「脈衝光」。事實上,一發雷射就叫做一個脈衝,脈衝光原本就是雷射的一種,只是能量太低,所以醫療用雷射一處只能打一發,以確保安全,但脈衝光就需要在同一處打許多發,以累積能量。累積能量如果過高,就會灼傷而留下疤痕,如果累積能量不足則完全沒有效,要累積剛剛好很難,功效也頂多等於醫療用雷射,但收費貴得驚人,使用者最好自行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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