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號 生活情報
保費不白繳 國民年金雙重保障
遠東新世紀 / 林欣潔
國民年金法於民國96年7月20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這項法案的通過,使得社會保險體制愈趨完善。在之前的遠東人月刊中,曾向同仁介紹國民年金法的保障權益,主要包括:老年年金給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喪葬給付和遺屬年金給付四項,都是提供給民眾的利多。但目前國民年金保費是按月計算,許多人反映,即便是幾天的勞保中斷期,仍必須繳納整個月的國民年金保費,實在不太划算。
其實勞保中斷期間依法必須參加國民年金保險,是為了讓社會保險的保障沒有空窗期。而國民年金保險的保費是按全月計算,保險費繳納後,保險年資也是以全月計算,民眾繳納的保費,都會累計成年資,在未來的保險給付中領回,所以保費並不會白白繳納。
國民年金保險的年金給付,是依月投保金額及保險年資計算,月投保金額愈高,保險年資愈長,將來可領取的年金給付金額就愈高。國民年金保險的月投保金額是採取固定投保金額(目前為17,280元,即民眾的投保金額是17,280元,每月繳交保險費674元,以後將隨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依法調整)。
保險年資採取按月計算,年資累計較快,未來的年金給付金額較高,也較有保障。對工作不穩定的勞工而言,勞保年資較短,可以領取的勞保給付金額不多,如果能藉由國民年金保險按月計算保費及年資的方式,即可快速累積年資,以彌補勞保的不足。因此,國民年金於制度設計及立法過程,都是採按月計算保費及年資方式,希望提供民眾較有利的年金給付保障。
如果無全月在職工作參加勞保,當月份勞保中斷期間就會被納入參加國民年金保險,造成同月份參加勞保及國民年金保險,必須同時負擔勞保費及國民年金保費的現象。但繳納保費後,勞保年資及國保年資都會分別累計,以後可以各自的年資分別請領勞保老年給付及國保老年年金給付,即可享有雙重權益保障。(參考資料來源:勞工保險局網站、勞工委員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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