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English version is AI translated.

Continue
本期索引

2010年12月號 生活情报

保费不白缴  国民年金双重保障

远东新世纪 / 林欣洁

  国民年金法於民国96年7月20日在立法院三读通过,这项法案的通过,使得社会保险体制愈趋完善。在之前的远东人月刊中,曾向同仁介绍国民年金法的保障权益,主要包括:老年年金给付、身心障碍年金给付、丧葬给付和遗属年金给付四项,都是提供给民众的利多。但目前国民年金保费是按月计算,许多人反映,即便是几天的劳保中断期,仍必须缴纳整个月的国民年金保费,实在不太划算。


  其实劳保中断期间依法必须参加国民年金保险,是为了让社会保险的保障没有空窗期。而国民年金保险的保费是按全月计算,保险费缴纳後,保险年资也是以全月计算,民众缴纳的保费,都会累计成年资,在未来的保险给付中领回,所以保费并不会白白缴纳。

  国民年金保险的年金给付,是依月投保金额及保险年资计算,月投保金额愈高,保险年资愈长,将来可领取的年金给付金额就愈高。国民年金保险的月投保金额是采取固定投保金额(目前为17,280元,即民众的投保金额是17,280元,每月缴交保险费674元,以後将随消费者物价指数累计成长率依法调整)。

  保险年资采取按月计算,年资累计较快,未来的年金给付金额较高,也较有保障。对工作不稳定的劳工而言,劳保年资较短,可以领取的劳保给付金额不多,如果能藉由国民年金保险按月计算保费及年资的方式,即可快速累积年资,以弥补劳保的不足。因此,国民年金於制度设计及立法过程,都是采按月计算保费及年资方式,希望提供民众较有利的年金给付保障。

  如果无全月在职工作参加劳保,当月份劳保中断期间就会被纳入参加国民年金保险,造成同月份参加劳保及国民年金保险,必须同时负担劳保费及国民年金保费的现象。但缴纳保费後,劳保年资及国保年资都会分别累计,以後可以各自的年资分别请领劳保老年给付及国保老年年金给付,即可享有双重权益保障。(参考资料来源:劳工保险局网站、劳工委员会网站)

*********************************

回上一页  回单元索引
留言(0)

你可能会喜欢的Recommend

活动分享Ev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