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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號 生活情报

减税红包——长照扣除额每人12万元

远东新世纪 / 李冠慧

  截至今年五月底,台湾老年人口已占总人口数的15%,依卫福部统计,目前全台近80万民众有长照(注1)的需求。长照是一条漫漫长路,为了减轻家庭负担,政府再次祭出减税大红包,明年开始,预估将有29万人可以享有12万元的「长期照顾特别扣除额」。


  有监於台湾已进入高龄化社会,政府积极推动长照政策2.0,行政院於今年4月初提出税法修正草案,立法院7月1日正式三读通过,长期照顾特别扣除额(以下称为「长照扣除额」)每人每年可扣除12万元,此案将追朔至2019年1月上路,民众能於明年五月申报,预估29万人受益、税损约20亿元。

  根据财政部2017年度课税资料,全台综所税申报户数631万户当中,适用5%税率的户数有274万户,适用12%税率的家庭则有78万户,两者合计占整体纳税申报户数的五成。卫福部估算,适用5%、12%税率级距之家庭,家中有失能人口的户数达29万户。

  若家中有2名卫福部认定之「失能者」(注2),明年度5%税率之民众,将可省下12,000元税负;12%税率之民众,则可省28,800元税负。然而,近80万人中,只有29万人享有这项税改优惠,对於年所得低於408,000元、未达综所税纳税门槛的纳税人,此项政策无法减轻其负担,长照相关配套措施仍需各界努力。

长照扣除额 适用VS.不适用
一、适用对象:
1. 确诊为身心失能、有长照需求,符合就业服务法相关规定具聘雇家庭看护资格者(本国、外国看护皆适用)
2. 委托专业长照机构
3. 自行在家照顾

  以上叙述无须检附费用凭证,若长照对象同时领有身心障碍证明,特别扣除额中身心障碍特别扣除额20万元能和长照扣除额12万元合并计算,一年扣除额可达32万元。

二、不适用对象:
  长照扣除额比照幼儿学前扣除额,订定不适用条件为:
1. 经幼儿学前特别扣除额及长期照顾特别扣除额後,纳税义务人或其配偶适用税率为20%(含)以上者
2. 纳税义务人选择其申报股利及盈余合计按28%税率分开计算应纳税额
3. 纳税义务人之基本所得额(依2017年国税局资料,最低税负为670万元)超过规定扣除额者亦不适用。(资料来源:立法院、财政部、卫福部、内政部)

【知识小学堂】
个人综合所得净额=个人所得总额—免税额—扣除额
(标准扣除额或列举扣除额择一减除後,可再减特别扣除额)

※免税额:纳税人按规定减除其本人、配偶及合於下列规定扶养亲属之免税额;纳税人及其配偶年满70岁者,免税额增加50%。

※扣除额:

注释
1. 长照(全名为「长期照顾」):指身心失能持续或预期达六个月以上者,依其个人或照顾者需要,所提供之生活支持、协助、社会参与、照顾及相关医护服务。
2. 失能者(全名为「身心失能者」):指身体或心智功能部分或全部丧失,致其日常生活需要他人协助,需取得特定医疗机构依巴氏量表诊断为身心失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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