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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號 生活情报

防疫补偿每日1000元 照顾者也适用

远东新世纪 / 杨立莉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持续延烧,卫生福利部依「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第3条,於3月10日发布「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隔离及检疫期间防疫补偿办法」,针对受隔离或检疫者及照顾者,发给每人每日防疫补偿金新台币1,000元,减轻相关民众的经济负担。


  因应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疫情,确诊病患之相关接触者,或从疫区返国的民众,皆应进行居家隔离、居家检疫14天,期间须留在家中或指定地点,不得外出或出国,也不可搭乘大众运输工具。卫生福利部发布,如确认因新冠肺炎疫情受检疫隔离者,经卫生主管机关认定未违反隔离或检疫相关规定,就隔离或检疫之日起至结束之日期间,得申请防疫补偿金,每人按日发给新台币1,000元,且回溯至今年1月15日施行。

  卫生福利部表示,因照顾「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离或检疫者,而请假或无法从事工作之「照顾者」,对整体防疫亦有贡献,只要符合资格,照顾者也可请领,但以一人为限,且若照顾者同为隔离者,仅能择一身分申请,无法同时请领。

  社会救助及社工司苏昭如副司长指出,所谓「生活不能自理」者,包含以下5种情形:失能等级第2级至第8级之失能者、持有诊断证明书之失智者、国小学童或未满12岁之儿童、就读五专前3年级之身心障碍者、所聘外籍看护工经医师确诊罹患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或其他因素不能提供服务,需改由家属照顾者。

  指挥中心再次提醒,民众应落实手部卫生并做好咳嗽礼节。入境时如有发烧、咳嗽等不适症状,应主动通报机场及港口检疫人员,并配合防疫措施;返国後14天内如出现疑似症状,可拨打免付费防疫专线1922(或0800-001922),依指示戴口罩尽速就医,并告知医师旅游史、职业别、接触史及是否群聚(TOCC),以利及时诊断通报。相关表单及疫情最新状况,可至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查阅。疾管署:https://www.cdc.gov.tw(资料来源:卫生福利部、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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