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號 生活情报
防疫相关劳动权益Q&A
远东新世纪 / 蔡佳伶
随着COVID-19疫情急速升温,不少民众因为自己或家人确诊,需要请假隔离,却不知道该提出哪些证明?假别为何?可否请领劳保…等,本期特别汇整防疫相关劳动权益,提供大家参考。
一、劳工感染COVID-19,可请什么假?
劳工于隔离治疗期间,得请普通伤病假、特别休假或事假。自2022年4月8日起,请「病假」者,请假日数併入住院伤病假计算,雇主应给假,且不得因此扣发全勤奖金。
二、劳工确诊COVID-19,请假应检附何种证明?
劳工若未能即时收到确诊个案隔离治疗通知书,则「健保快易通」App或数位新冠病毒健康证明的PCR阳性检测结果亦可作为请假证明,请至App查询结果,再透过截图或列印输出,向雇主请假,若因故未能于请假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得于事后补提。
三、劳工感染COVID-19后,如已结束居家照护,进入「自主健康管理」阶段,能否续请「病假」?
如于自主健康管理期间仍感身体不适,可请病假,以未住院伤病假计算(1年内不得超过30日)。
四、劳保被保险人确诊COVID-19,可否请领普通伤病给付?给付标准及请领时效为何?
配合整体防疫政策及保障被保险人给付权益,并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确诊COVID-19的劳保被保险人,不论收治在医院、加强版集中检疫所、防疫旅馆、或是居家照护期间,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资者,自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可依《劳工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请领普通伤病给付。
又依劳基法及其施行细则规定,被保险人于普通伤病期间,如因请「特别休假」、「弹性假」或「加班补休」,致未能领取应休而未休日数之工资部分,仍属损失「原有薪资」,为免影响劳工特别休假之权益,被保险人得依上开规定请领普通伤病给付。
给付标准系按被保险人之平均日投保薪资(即确诊当月起前6个月平均月投保薪资÷30)之50%,自隔离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发给。例如:于2022年5月8日确诊COVID-19,自2022年5月8日至14日居家照护,且未工作、未取得原有薪资,平均月投保薪资NTD45,800,则可请领伤病给付为NTD45,800÷30×4天(隔离之第4天起)×50%=NTD3,053。
劳保伤病给付的请求权时效5年,被保险人可于痊癒或恢復工作后再提出申请。
五、劳工经卫生主管机关核定为「自主健康管理、自主防疫或属自主应变对象」,可否不出勤?
劳工于上述期间应随时注意自身状况,如有发烧、腹泻、唿吸道疾病等身体不适,宜尽速就医及休养,此段期间可请普通伤病假、事假或特别休假。如无任何症状,而欲自行居家休养者,亦可请特别休假或事假。
六、劳工的家属受「居家隔离」、「居家检疫」、「集中隔离」或「集中检疫」要求,但生活无法自理,需劳工亲自照顾者,该如何请假?
依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规定,劳工得请「防疫隔离假」,雇主应给假,且不得视为旷工,或强迫劳工以事假、其他假别处理,亦不得扣发全勤奖金、解僱或为其他不利之处分。
七、劳工的家庭成员被列为「自主健康管理、自主防疫或属自主应变对象」,需劳工亲自照顾者,该如何请假?
劳工可请家庭照顾假、事假,或排定特别休假,若请家庭照顾假,则请假日数与事假合併计算,全年共计7日,父母双方可分别依此规定请假。另,劳工申请家庭照顾假时,雇主不得拒绝,且不得视为缺勤而影响全勤奖金、考绩,或为其他不利之处分。
八、学童如因接种COVID-19疫苗发生不良反应,家长能否请「防疫照顾假」?
依教育部函示,满6岁至11岁学童接种疫苗后,自当日起如有不良反应,得申请疫苗假,不列入出缺席纪录,以3天为原则(含接种当日),必要时得延长。疫苗假期间,家长如有亲自照顾之需求,其中一人得申请防疫照顾假。
九、子女「居家隔離3天+自主防疫4天」期间,家长可否请「防疫照顾假」?
依教育部函示,于「居家隔離3天+自主防疫4天」期间,家长如有亲自照顾「12岁以下(意即未满13岁)学童」,或「国民中学、高级中等学校、五专一、二、三年级持有身心障碍证明子女」之需求,家长其中一人得申请「防疫照顾假」。
十、因防疫需要,托婴中心及居家式托育服务暂停收托期间,家长可否请防疫照顾假?
依卫生福利部函示,因托婴中心属高度密集场所,且未满2岁儿童未有疫苗得以接种,爰参照教育部规范幼儿园作法,即确诊个案如于「确诊前2日内」曾送托,其所属班级之婴幼儿与托育人员,全班暂停托育3日;如机构无分班或分班服务模式不清楚,则视为同一班;另居家式托育服务亦比照办理。又,婴幼儿暂停收托期间,家长如需照顾子女,得申请防疫照顾假。(资料来源:劳动部)
註:相关劳工权益将依疫情状况滚动式调整,如有变动请以劳动部最新公告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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