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號 生活情报
劳退旧制新措施上路 退休规划更弹性
远东新世纪 / 钟世润

劳工退休金的累积方式及退休规划一直是上班族最关心的议题,为了让适用劳动基准法退休制度(俗称「劳退旧制」)的劳工有更多元的退休金规划方式,劳动部依据《劳退纯旧制劳工自愿提缴及提前结存退休金》方案,修正劳工退休金条例施行细则,并自7月17日起施行。本期「法律网」整理本次修正的三项重点,协助适用者做出合宜的选择。
本次修正案适用于纯旧制劳工,即劳退新制《劳工退休金条例》实施前即适用《劳动基准法》退休制度,且劳退新制上路后仍服务于同一家公司,并选择继续採用旧制退休制度的劳工。
重点一:纯旧制劳工可自愿提缴退休金

以往退休金自愿提缴制度主要适用于劳退新制劳工,本次修正后,纯旧制劳工也可于每月工资6%范围内,自愿提缴退休金至劳工保险局设立的个人退休金专户。
重点二:符合退休要件者,可提前结存退休金
纯旧制劳工如已符合《劳动基准法》所订退休要件,且劳动契约仍持续存续期间内,经劳雇双方协议同意,可提前结算已累积的劳基法退休金。
依《劳动基准法》规定,符合下列任一条件者,始具备自请退休资格:
- 工作15年以上且年满55岁者。
- 工作25年以上者。
- 工作10年以上且年满60岁者。
结算完成后,退休金不会直接发放给劳工,而是全数移入劳工保险局设立的个人退休金专户,待符合退休金请领规定时,再依法请领。
重点三:提前结存后,后续工作年资仍持续累积
提前结存退休金并不代表终止劳动契约,也不影响后续工作年资的退休金计算。
劳工完成提前结存后,如持续在原事业单位工作,新增加的工作年资仍会依法累积退休金;待劳动契约终止时,雇主仍应依法计算并给付该期间所产生的退休金。
此外,劳雇双方也可依实际情况,再次协议结算后续工作年资所产生的退休金,并于结算后全数移入劳工保险局个人退休金专户。
常见问答
Q:参加本制度后,是否会改为劳退新制?
A:不会。本制度仅新增自愿提缴及提前结存退休金机制,不会改变劳工原本适用劳动基准法退休制度的身分,雇主也无须因此为劳工提缴劳退新制退休金。
Q:提前结存的退休金可以立即领取吗?
A:不行。提前结算的退休金须全数存入劳工保险局个人退休金专户,并于符合退休金请领规定时依法请领。
Q:提前结存退休金后,还可以继续工作吗?
A:可以。提前结存退休金并不影响劳动契约,后续工作年资仍持续累积退休金;劳动契约终止时,雇主仍应依法给付该期间产生的退休金。
本次修正提供纯旧制劳工更多元的退休规划选择,除可透过自愿提缴累积退休资产外,符合退休条件者,亦可在劳雇双方合意下,将已累积之旧制退休金提前结存至个人退休金专户,持续参与收益分配。符合资格的人员可依财务规划及职涯安排,评估是否运用本项制度,以提升退休生活保障。(资料来源:劳动部)
*图片来源:Magnif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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