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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號 生活情報

多元管道請領勞保家屬死亡給付

遠東新世紀 / 廖至謙

  親屬逝世後,許多身後事都需要處理,為簡政便民及推動政府數位服務,勞保局積極優化家屬死亡給付案件之申辦手續,不僅節省時間,更希望儘早為家屬減輕經濟負擔。


  被保險人及死者均為臺灣國籍時,於辦理完成死亡登記後,可依下列任一管道申請家屬死亡給付:
管道一:透過戶政機關通報申請
  被保險人親自前往戶政機關辦理家屬死亡登記時,可攜帶被保險人本人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影本,經戶政事務人員列印申請書、確認資料無誤後簽名或蓋章,再直接由戶政事務所通報勞保局,一次完成死亡登記及勞保家屬死亡給付申請,無須另行寄送紙本申請資料。若無法親自前往,則需另行備妥「委託書」及存摺影本,交由受託人代為申請。

管道二:使用自然人憑證申請
  被保險人持有自然人憑證者,可透過勞保局網站之「個人網路申報」系統線上申請,不受上、下班時間之限制,也不需填寫書面申請文件。網路申辦成功後,系統即直接受理產生編號,並於翌日將相關申請書件送勞保局審查。勞保局強調,網站採加密傳輸機制,被保險人敏感資料欄位皆予以控管,不須擔心個人資料外洩。

管道三:書面申請
  被保險人直接填寫「勞工保險家屬死亡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可自行申請,不需投保單位蓋章),並檢附被保險人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影本,郵寄或親送至勞保局。不過,相較於戶政機關通報或自然人憑證申請,書面申請需經過郵件投遞、郵務寄送、勞保局收件、申請受理鍵錄後,送至死亡給付科審查等流程,相對約需增加2至5個工作日。如須補正、查證等作業,則所需工作日另計。

  上列各項申請方式僅需擇一辦理即可,另外,被保險人或死者若未於國內設籍,勞保局將無法透過戶政資料確認死者與申請人的親屬關係,因此申請人仍須透過勞保局網站,查閱相關申請書資訊、檢附相關應備書件後,寄送至勞保局提出申請。經審查後,應予發給者,勞保局將於收到申請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核付,並於核付後5個工作日內匯入申請人指定之金融帳戶。自2019年下半年起,相關給付案件之通知方式已由手機簡訊取代書面核定函,節能減碳的同時,也能增進行政作業效率。(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勞保家屬死亡給付Q&A】
一、家屬死亡給付的請領資格及給付標準各如何?
請領資格:被保險人之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者,得請領家屬死亡喪葬津貼。
給付標準:按家屬死亡當月(含)起,被保險人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
1. 父母或配偶死亡:3個月。
2. 年滿12歲子女死亡:2個半月。
3. 未滿12歲子女死亡:1個半月。

二、如何於網路申辦勞保家屬死亡給付?
  於勞保局全球資訊網「線上申辦」/「e化服務系統」/「個人申報及查詢」將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插入讀卡機,鍵入密碼、身分證號及出生日期登入後,選擇「申辦作業」/「勞保家屬死亡給付申辦」功能,即可開始依指示鍵入申請資料並完成申請。網路申辦勞保家屬死亡給付成功後,不需要再列印申請書件寄送勞保局。

三、投保單位是否也可以透過單位憑證,在勞保局網站為被保險人申辦勞保家屬死亡給付?
  不可以。勞保家屬死亡給付網路申辦作業,僅限由被保險人以自然人憑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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