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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號 生活情报

月薪未达4万 薪资区间变透明

远东新世纪 / 童韦祯

  徵才讯息中,「薪资」是求职者们最关心的资讯之一,但过去在职缺说明中,薪资的部份经常以「面议」一词带过,形成资讯不对等,进而影响媒合机率。自2018年11月30日起,《就业服务法》正式公告修正,让薪资讯息更加透明化。


  新修正的《就业服务法》中,对劳雇双方影响最钜者,即是第5条第2项:雇主招募或雇用员工时,若经常性薪资低於4万元,必须公开揭示或告知其经常性薪资范围,违者将处新台币6万至30万元罚锾。为避免雇主不清楚相关规范,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於今年3月发布相关解释令及指导原则,明订须於「应徵前」向求职者揭露薪资,且应以区间、定额或最低数额的方式揭露,例如:月薪新台币30,000~33,000元、月薪新台币30,000元或月薪新台币30,000以上,其中更建议薪资区间以不超过新台币5,000元为原则,避免雇主在求职网页上拉大薪资范围,以规避法规。

  本次修法立意在於,透过劳雇双方的资讯对称,促进薪资资讯透明化。如此一来,求职者投递履历前,便能知道薪资范围,不会在面试时,甚至录取後才发现薪资跟预期有落差;对雇主而言,也能更有效地筛选到合适人才,降低招募流程耗费的时间及人力成本。

  对於此次修法,担任中介角色的各大徵才平台纷纷修改系统设定,以免雇主触法。以104人力银行为例,修法後雇主仅有「_____元~_____元」或是「面议」两种标示选择;同时也透过各联系窗口,向企业雇主宣导修法内容。

  至於薪资的设定,劳动部在指导原则中也建议雇主,参照已雇用相同或类似职务之员工的经常性薪资,订定合理的薪资范围,或利用劳动部建置之「职类别薪资调查动态查询系统」、「薪资行情及大专生就业导航查询系统」,了解各职务类别的薪资行情;而求职者亦可透过上述两大系统,掌握自身的薪资「价码」,以免被不肖公司压榨。(参考资料: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中时电子报)

职类别薪资调查动态查询系统:https://pswst.mol.gov.tw/psdn/
薪资行情及大专生就业导航查询系统:https://yoursalary.taiwanjobs.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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