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6月號 生活情报
遭遇职灾怎么办?灾保法有保障
远东新世纪 / 刘咏峻
提到职业灾害,您或许马上联想到工地、工厂发生意外等社会新闻事件。事实上,从建筑、制造等高风险产业,到看似安全的办公室工作及服务业,职业灾害随时都可能发生。本期「法律网」带领大家深入了解职灾保险,认识自身权益。
根据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第27条第三项订定之「劳工职业灾害保险职业伤病审查准则」第3条第一项规定:「被保险人因执行职务而致伤害者,为职业伤害。」不论劳工是在工作过程中受到意外伤害,或是因职务产生的职业病,都属于职业灾害,不仅伤害当事人的身体与心理健康,也对其家庭与社会造成负面的影响。
有鑑于此,劳动部特别制定「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下称「灾保法」),以保障遭遇职业灾害的劳工及其家属之生活,并加强职灾预防与职灾劳工重建,促进社会安全。
一、灾保法守护工作安全,劳工到职即享有职灾保险保障
2023年三月底,台中一栋老屋在施工过程中意外倒塌,造成三名工人死亡,劳动部表示,罹灾劳工若受僱于登记有案的事业单位,其家属即享有「劳工职业灾害保险」(下称「职保」)之给付保障。而为了督促雇主落实依法纳保缴费之责任,劳工保险局除将对违法的雇主处以NTD2~10万罚锾,亦将追缴未加保劳工领取的保险给付金额。
另一方面,根据「灾保法」第6条及第13条规定,受僱于依法已办理登记等事业单位的劳工,不论该单位僱用人数,都应由雇主办理参加职保;保险效力自劳工到职当日起算。若雇主未依规定为员工加保,发生职业伤病事故之劳工,仍可请领各项保险给付。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该法第81条规定,劳工即使未加入保险(如:受僱于非登记有案之事业单位,或系自营作业而未参加职保者),遭遇职业伤病以致失能或死亡时,亦可申请照护补助、失能补助或死亡补助。
二、退休后再工作,参加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安全有保障
越来越多的劳工朋友们退休后,选择再次投入职场,贡献宝贵的技术与经验。为了保障劳工的工作安全,「灾保法」扩大纳保范围,不论是否已领取劳工保险等相关社会保险老年给付,皆应由雇主或所属团体为其办理参加职灾保险。
此外,「灾保法」也提供多元的加保管道,受僱、自营作业等不同型态的劳工朋友都可参加,确保自身职场安全。
三、政府发放职灾復工津贴补助,协助劳工重返职场
为了协助职灾劳工尽早重返职场,劳动部制定「直辖市及县市政府办理职业灾害劳工重返职场补助办法」,劳工发生职灾后,可至「职灾职能復健专责医院」或「职业伤病诊治专责医院」接受治疗与重建服务,医护人员将评估个案状况,规划生理与心理强化训练,以提升劳工灾后的工作能力。
职灾劳工于机构完成训练后,得检附证明等相关资料,向各地方政府劳工主管机关申请「职能復健津贴补助」,以补贴往返医院之成本。补助标准系依照强化训练完成证明所载之日数,以投保薪资分级表第一等级60%,除以30之日额标准发给(每日补助NTD528),发给日数最长以180日为限。如有申请需求,可迳洽各地方政府劳工主管机关谘询,以及参阅职安署网站。
「灾保法」作为保障劳工及其家属权益的法律,旨在提供职业灾害保险的保障,并要求雇主依法纳保缴费,以确保劳工在工作期间的安全和福祉。劳工应该了解职业灾害的定义、保险给付的申请程序、照护与失能补助等自身权益,而雇主也应履行纳保责任,确保劳工的职业安全。透过加强职灾预防并协助劳工重建,创造更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当劳工遭逢职业灾害时,能够得到应有的支援。
图片来源: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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